第十二节
陈志军有些吃不消了。
虽然他在红军团是能排上前几名的兵王,团、师、卫戍区组织的历次大比武也参加过。
但那都是些共同课目,跑五公里已经算是最消耗体力的课目了。
那像选训队,一个早上光全副武装越野跑就进行了20公里,像这样超极限、超体能的训练他还是第一次参加。
他盼望着早饭后的训练会轻松一些,破了他的希望。
他感觉自己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就像负重到极点的骆驼,不知哪里飘来一根稻草就会压断他的脊梁。
陈志军心里慌恐不安,他知道被压垮后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被送回老部队,这等于把他送回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轮回中去。
这是让陈志军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够了家乡的贫穷、落后。
当兵后他知道了什么叫做繁华,什么叫做灯红酒绿,什么叫做生活。
面对巨大的反差,他知道自己即使回到家乡,心也留在城市。
人都会相望过上好生活,他也一样。
陈志军当兵后才走出他的家乡,在此之前最远的旅行就是去比北京郊区某些村子还要落后的县城赶集。
所以他和大多数从没有走出家门的农村籍士兵一样,与城镇籍士兵比起来显得木纳、迟钝。
还有突然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面对众多的陌生面孔,显露出来的慌恐不安。
初到部队的陈志军并不出众,属于老实憨厚的那一群。
陈志军的转变缘于一次出公差,那次是一位军官的家属随军来队,他和几名新兵在一名班长的带领下,去丰台车站把托运来的瓶瓶罐罐拉回部队。
一路上,陈志军傻了眼,原来楼房可以这么高,马路可以这么宽,汽车可以这么多,和画里面一样穿戴的漂亮姑娘也可以比比皆是。
班长出他的激动,随口问“感觉怎么样”
当时还是个新兵的陈志军木纳的说“好大”
再后来,班长带着陈志军外出,了逛了公园,又随口问感觉怎么样
“俺不想走了”
陈志军的回答让他的班长笑喷了,其实这是陈志军的真心话。
陈志军成长的历程说起来还有几分悲壮的色彩。
他不机灵也没有城镇兵那些花花肠子,唯一可以让他留下的资本,就是他能吃苦耐劳。
卫戍区部队都是窗口单位,经常要与上级首长接触,所以对军人形象方面要求很严。
陈志军为了让他那两条有些罗圈的双腿,能紧紧的靠在一起,睡觉的时侯用背包带死死的缠住双腿。
兵们都说这种办法没有用,但是最后他的两条小腿能夹住一片树叶。
陈志军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在两个月内没有睡好觉,夜夜都会被疼醒。
但陈志军不在乎,疼醒了他就早起抱着扫帚打扫卫生。
从那以后,陈志军养成了早起的习惯,兵们几乎每次都是在他哗哗的扫地声中醒来。
操场上,陈志军不是在训练他是在以死相拼,他知道要想在一个团几千号人中崭露头角,只有拼死训练。
先天条件不足的原因,别的兵三四遍就能练熟的动作,他往往要练上十几遍才能掌握。
但陈志军的练习往往是以几十遍、几百遍为单位的。
这样整整过去一年,陈志军的单兵素质虽然在红一连拔尖,但他没有如愿以偿的当上班长连副班长也没有他的份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
东南医学协会最年轻的天才会长,因神秘遗传病被迫离任,阴差阳错成为云芝堂坐诊医生,他靠着一手精湛医术再次崛起,不但收获美女芳心,还让中医在国际上的地位一跃千里,被世界上众多医学专家奉为医学界第一人...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