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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追凶中6(第1页)

第六十七章修

弥隆斯的脸色猛然变了。

水钟笑眯眯地又伸出手。

弥隆斯从手指上撸下一枚艳似鸽血的红宝石戒指丢给她,说:“这枚戒指不止值一明那。”

水钟接过戒指很老道地对着光线轻轻转动观宝石的火彩,之后满意地对弥隆斯飞了个媚眼,戴到自己手上,说:“那座废宅里住了个叫科德勒斯的老水手,带着个女婴,那晚之后,他们就不见了。

这枚戒指很美,我再附赠一个消息给你:有人正在找他。”

说完她扭着腰走了。

弥隆斯望着她的背影,忽然想起了她是谁:三十年前雅典最有名的高等,绰号“水钟”

,因为她接待客人时会在房间里放一只水钟,一到时间就逐客。

弥隆斯望着她离开的方向眯起了眼睛:一个老妓女也想敲诈他

水钟将宝石戒面转到手心握着,在返回竞技场去的路上,一走到无人之处就摊开手举起来对着阳光迷醉地欣赏。

宝石色泽浓丽,里面跃动着小火苗。

她沉醉于那惑人的宝光中,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年华。

那时她是那么的美丽所有见过她的人都为她神魂颠倒。

人们奉上大把的金币、珍贵的珠宝、昂贵的衣服请求她的青睐,而她绝不像别的高级那么傻,会为了英俊的面容和甜言蜜语放弃收入。

她像最冷酷又最公平的商人,谁付出多少报酬,她就陪谁多少时间,因此得到了“水钟”

这个绰号

可惜的是,她赚到的钱还是不够多,不能让她舒舒服服地活到老。

她有多久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宝石了呢

快到竞技场时,她拐到一处僻静之地,从内衣上解下一根衣带,褪下戒指,打算用衣带把戒指穿了,打上几个死结绑到身上。

现在不比从前,没有男人再把珠宝捧到她跟前求她垂顾了,她得好好收着防身。

正在她用衣带穿戒指的时候,一只骨节粗大的手忽然从旁边伸过来,一把夺走了那枚戒指。

陌生的男性粗野嗓音嘲笑道:“死老太婆,你也配戴这东西你从哪里偷来的”

水钟急道:“快还给我”

向那只手扑去。

那只手的主人是个满脸凶相的高壮男人,狠狠一脚踹在她肚子上,竟然把她踹的飞了起来

水钟撞在墙上又重重落地,嘴角溢出血液,紧闭着眼睛,身体不动弹了。

那男人上前又踹了她几下,她都没有丝毫反应。

那男人蹲下试了试她的呼吸,诧异地道:“这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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