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衣柜的动静太大,需要一个较长时间,而且一定是吴四小姐不在屋里的时间。
巩义思来想去,决定吃完晚饭后动手,因为晚饭后吴四小姐会去给娘捶腿,每次去大概半个小时才回来。
这是那个时代的老规矩,也是她们婆媳沟通情感、处理家事的时刻。
晚饭过后,巩义一个人回了东厢房。
他一进门回身就将门拴插上了。
他都想好了怎么解释。
吴四小姐一旦问起插门原因,他就说门被一只野猫推开了,他为了防止野猫进来就插了门。
这样,巩义开始将衣柜里面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拿出来抖落,查看是否夹藏东西。
翻了二十多分钟一无所获,就在快翻到底儿的时候,他现了一个卷成卷的旗袍。
这卷旗袍显然出了衣料本身的体积。
他小心翼翼地展开了旗袍,一个蓝色布包映入眼帘。
他深吸了一口气,他没有马上打开布袋,而是盲摸里面物品的形状。
不会吧!
竟然是这个东西!
或许是玩具,他强行自我安慰。
他将里面的东西掏出来,是一把黑色的左轮手枪。
他演过战争片,使用过左轮手枪模型,他认得出来,这不是模型,而是一把真枪。
他屏住气息去触摸手枪,枪筒、弹膛、扳机、手柄……真枪的质感绝对令人震撼,他的心里翻江倒海。
“这是谁的枪?是我的吗?我是地下党?”
一连串的疑问跃上脑际。
随即,他推翻了这个猜想,因为枪是藏在吴四小姐旗袍里的。
“吴四小姐私藏枪支?她是地下党?”
还是……他们共同拥有的枪支呢?因为枪没有被锁起来,藏在旗袍里也不能算藏,很容易就被翻出来。
看看里面有没有子弹!
对,马上看!
巩义向左旋转出了弹膛,六个弹槽全是空的,里面没有一颗子弹。
他长吐了一口气。
他下意识地去掏装枪支的蓝色布袋,是空的,并没有子弹。
他看了看钟表,眼看半个小时就到了。
他没时间多想,重新将枪支放进蓝色布袋里,再用旗袍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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