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是午夜老爹的地盘。”
在夜总会的一个小包厢中,康斯坦丁靠在沙发上,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一碟通心粉,一边对梅林说到
“那个凶狠的巫毒术士从十几年前开始,就在这里经营他的夜总会。
这里是个中立区,欢迎任何人来喝酒,前提是不能在这里闹事,否则午夜老爹会很不高兴,然后就有人要倒霉了。”
“嗯,这样吗”
梅林点了点头,怪不得这夜总会里有这么多异类,它们居然还能和平相处,原来是有专门的人在维持秩序。
而且听上去是个狠角色。
他喝了口酒,着眼前吃相很难的康斯坦丁,他皱着眉头说
“你是几天没吃饭了吗”
“再来一盘”
康斯坦丁抹了抹嘴巴,将盘子扔在一边,他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一边用纸巾擦嘴,一边对梅林说
“我是4个月前才到纽约的。
之前我一直在伦敦生活,纽约这个地方什么都好,姑娘也很热情,天气也比伦敦好多了。
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这里花钱的速度太快,而赚钱的速度太慢。”
“我今天刚花完了兜里最后一个子,结果就遇到了你,梅林。
我太幸运了,对不对”
梅林摇了摇头,他按下呼叫服务员的按钮,然后对眼前的康斯坦丁说
“康斯坦丁,我现在很怀疑,你真的是个巫师吗巫师们都过得这么惨吗”
“那你要和谁比了,对了,叫我约翰就行。”
年轻的康斯坦丁伸手拨了拨自己的头发,他从梅林的烟盒里取出一根烟,一边自顾自的点燃,一边回答着梅林的问题
“别我现在这么落魄,但比那些被猎魔人们追杀的黑巫师,我可幸运多了。”
“最少我四肢健全,还能享受生活,也没有因为各种意外,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
但是要和那些生活优渥的正统巫师相比,那我可就连个流浪汉都算不上了。”
现年22岁的康斯坦丁很会察言观色,他注意到,梅林似乎对巫师和魔法的事情很感兴趣,他便投其所好,将自己在伦敦到的,或者是听到的一些消息,通通说了出来。
“你根本无法想象正统巫师们有多么奢侈,尤其是那些纯血家族的巫师。
他们历史悠久,很早就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尤其是霍格莫德村里的那些与世隔绝的家伙们我听说他们的一顿普通午餐,就要花费10个金加隆”
“金钱这个概念,对于那些老不死的混蛋们来说,早已经没有意义了。”
说到这里,康斯坦丁一脸羡慕,而梅林则注意到了其中的一些细节,他问到
“霍格莫德村还有金加隆”
“哦,那是一个在英国的纯巫师村落,他们拒绝一切麻瓜,也就是普通人的进入。
至于金加隆,那是巫师们之间使用的货币。”
康斯坦丁解释到
“一枚金加隆,大概等于5英镑,或者7美元,你得到妖精们的银行里才能兑换这些东西。
说起来,梅林,你为什么要寻找巫师们呢”
“他们都很古板,很难打交道,并不是每个巫师都像我一样随和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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