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景骁说的不错,昨日天色已晚,什么都没有认真瞧,事实而言,洛景骁比苏云兮认定的还要绝色。
乌黑深邃的眼眸下点着深色泪痣,眼尾漾着清冷,长眉若柳,嘴角噙着笑意,分明该是亲人的,却莫名给人一股疏离之感。
面貌俊逸,身如玉树,时不时流露而出的矜贵和优雅让苏云兮真正意识到,这的确是大家子弟该有的模样,虽然似乎有些类同于炫耀、自夸的小毛病,但是仔细想想昨天这人同自己交谈,也是十分注意分寸的。
“洛公子也是。”
苏云兮没有分寸,大胆欣赏,“是个美人。”
洛景骁没想到苏云兮直截了当夸了自己一声,与其他在这个时候会羞涩然后自谦的女子不同,洛景骁还是第一次遇到直接夸回来的人,反倒是他有些不好意思了。
嗯,果然衣服没白换。
他还是帅的,十分吸引人。
洛景骁面上没有太大反应,心底都要自信死了。
“唉?你们两个差不多得了啊!”
阿云觉不对劲,指着苏云兮严肃道,“就算是我很漂亮,也应该是许阳哥哥有资格欣赏、有资格夸奖,还有就是这个洛少爷没什么好看的,跟许阳哥哥相比简直就是一文不值!
你不可以用我的身体跟别的男人拉拉扯扯!”
苏云兮却是挑眉,以神色质疑阿云。
什么跟你的许阳哥哥相比简直一文不值?
样貌吗?
那的确是你的许阳哥哥高攀了。
阿云虽然看不懂,但是在苏云兮鄙夷的目光下猜到了苏云兮想说的话,心虚下对洛景骁的敌意增添了几分。
“丑死了丑死了丑死了!”
阿云愤懑抗议。
苏云兮无视阿云的叫嚣,走到那小锅旁边蹲身,在洛景骁目光下挑了个松木枝。
“我的收纳袋里有些吃食,昨天刚好将熟食吃净,这生食”
“嗯。”
苏云兮明白洛景骁的意思,刚才看洛景骁的意图,无非是想要取个火。
应该什么生火的灵术吧,被封印了灵力所以没能施展出来。
苏云兮想着,手上动作不停,不一会儿的功夫,那堆枯叶便燃起了烟,再待片刻跳跃起了明艳的火苗。
“太好了。”
洛景骁满意点头,“我准备炖些蘑菇汤。”
“大少爷还会做饭呢。”
苏云兮难得调侃了一声。
洛景骁扬了扬下巴,俊逸十足的脸上添了些自豪:“厉害吧。”
“厉害厉害。”
苏云兮捧场,而后退到一旁观察起四周来。
她突然想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洛景骁这副模样和做派显然是被困在这个地方有一段时间了。
试问一个迷路在森林的人,有可能会在森林的某处定下暂时住所吗?
并不会。
按照正常逻辑来讲,迷路人应该是一边赶路寻找方向,一边找相对安全的地方休息,住处是不可能固定的,毕竟寻找出路需要不停变换位置。
可是洛景骁呢?
又是山洞搭草堆,又是清理山洞显然这人是已经在此处住下了。
这不正常,又或者说,不该是一个迷路在森林、极力想要离开森林的人的做法。
苏云兮转身看向洛景骁,观察着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赵绵绵穿书了,穿到一本星际甜宠文里头,成为里头的抱错真千金,跟假千金抢夺未婚夫,最后沦落到被虫族活生生撕碎。穿书很可怕,女配更可怕,上有偏心亲爹妈独宠假千金,下有兄长跟弟弟偏爱假千金,未婚夫更加是对...
陈羽回到2009年,高考结束后,校花和青梅先后向他表白,但都被他义正词严地拒绝了。重生的他一心一意想要搞钱,想要与前世的白月光再续前缘,但中途似乎出了一点意外若干年后,陈羽已然成为超级富豪,回首往事,他不禁感慨我怎么就全都要了呢?一开始,我不贪心的啊!本书又名重生后成为亿万富豪很合理吧简介无力,请读者老爷们移步正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后我拒绝了校花和青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青梅竹马分手,林烟找了个穷男人,日子过的一穷二白。然而没想到,某一天发现,他的真实身份竟是权势滔天的千亿财阀。林烟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哭唧唧的抱住还没来得及换下西装的自家男人。我没什么本事,配不上你,豪门水深不好混。软萌小哭包被男人护在怀中。做我的妻子不需要任何本事,只要记得你是陆太太就够了,出了事老公给你兜着,什么都不要怕。结婚五年后总裁,需要提前替您准备好礼物吗,恭贺夫人娱乐公司港交所上市。正替儿子辅导功课憋着闷火的某总裁,松了松领带,不需要,把我送给她就是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一不小心穿越到漫威,发现自己拥有超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