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魔刀,但又不是。”
阎魄也没管饮血刀。
有刀灵在,一般人驾驭不了不说,也别想对饮血刀打什么主意。
。
黑鸦却听得一头雾水:“什么是魔刀又不是魔刀?饮血刀不就是天魔一族的圣刀吗?”
阎魄起身,抖着衣袖准备去学堂教书,说:“再让饮血刀这么贪婪的吸收血气,刀灵会入魔。
届时,刀主的心智也会受到影响。
本尊就真成了那群人口中杀人不眨眼的魔尊了。”
这么一说,黑鸦就明白了。
如果饮血刀吸收血气,嗜杀一些。
黑鸦并不觉得这有什么。
他虽是妖魔混血,却从小在魔界长大。
魔界本就是如此杀来杀去的地方,也就是他们尊主登位之后,领着大家安分守己,停止内耗,大家日子才好过起来。
真要黑鸦选。
从前的日子和现在的比起来,那肯定选现在。
既然饮血刀有这样的隐患,黑鸦就不可能不在乎的。
“那是得好好教训!”
主仆俩还觉得饮血刀肯定会自己找个地方撒了气就回来。
完全没想到,饮血刀被涂山暮捡到了不说,还喝饱了妖血。
现在躺在涂山暮的背篓里幸福的打饱嗝。
至于女主人涂山暮是不是人,这跟它一把刀有什么关系呢?
跟着男主人,喝猪血,腥臭难闻,掉了它饮血刀的格调!
跟着女主人,那可是能喝妖血的!
妖血啊!
就是阎魄从前,也鲜少带着饮血刀去喝妖血。
这就相当于,吃惯了大米饭的饮血刀,突然被阎魄塞着吃隔夜饭吃了七八顿,结果涂山暮带着饮血刀去吃了一顿山珍海味。
要如何选,饮血刀很清楚的。
一路上,涂山暮和妖尊互相争夺着身体的归属权。
妖尊怎么也不放心拥有这样一把刀的阎魄。
知道涂山暮不肯让她动那把刀,就准备占据身体,前去试探阎魄一二。
可涂山暮却不愿意。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本尊下手知道轻重,你这么担心,是不是对他动了心?”
妖尊冷哼一声:“你是妖王,竟然对一个凡间男子动了心?”
涂山暮矢口否认:“你想多了。
我只是觉得这件事情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
“不严重?难道日后他将这把刀架在了你脖子上才严重?”
妖尊从来不给自己留任何有危险的可能。
一个凡人,如何能拥有这样一把刀?
更何况,之前还病到那个地方都不行的人,现在却突然又是有一把刀,又是能使出刀法杀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余志乾就算穷死,饿死,被贬为庶民,我也绝不当皇帝...
重活一世,顾盼惜凭借着对剧情的了解,护家族,救朋友,虐敌人,得所爱,打破剧情桎梏,再踏仙途。a...
我的室友很不对劲。她每天总是晚出早归,偶尔还夜不归宿,每次出门手里都提着一个箱子。我怀疑她在干违法勾当。...
作为迪迦世界的盖尔文人,东京第六大道的秩序维护者,光之巨人亲自盖章认定的外挂制造者。陆轩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什么大人物,更没想到自己不经意间的一些举动,居然影响了整个世界未来的走向。明明自己的初衷只是想畅快的再活一世,想要见识一下宇宙尽头的风景。结果等回首过往的时候,陆轩愕然的发现自己已然成为了一个传说。来自异星的星光战士千变万化的宇宙厄运搅乱时空的灾祸之源顶着这一个个夸张的名头,陆轩真正在做的却是打破物种之间的隔阂,拯救各个星球濒危的生命,让这个广阔的宇宙不再寂寞。...
...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