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荒漠,如火骄阳。
金子般灿烂的黄色,充盈在天地间。
人世间最受尊宠的颜色,在这里却是死亡的欢笑声。
连绵起伏的沙丘上,一行数十人正在死亡边缘挣扎。
刺眼阳光下点点反射的白光,那是动物的残骸,或者人的尸骨。
楼兰城外的白龙堆沙漠以龙卷风和变幻莫定的地形闻名,没有熟悉的楼兰向导引路,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能活着走出这片大漠。
七天前,他们的楼兰向导背叛了他们。
利用一场突来的沙暴,趁乱扔下了这帮汉人。
一行人,武功体力都不弱,但在残酷的自然面前,却如蝼蚁一般渺小。
如果再寻不到水源,他们就会永久地留在这里,变成那森白骨架中的一个。
赵破奴摇了摇水囊,这是最后的几口水了。
他将水囊捧给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少年的视线从他已经爆裂的唇上一扫而过,淡淡说:“你喝了这几口水。”
赵破奴刚要说话,少年又低低补了句,“这是我的命令。”
众人都只当少年是赵破奴的亲戚,赵破奴借勘查西域的机会带出来历练一番,只有赵破奴知道少年的命令意味着什么。
赵破奴拿回了水囊,却没有喝。
把水囊别回腰间,心中只一个信念,他一定要把少年活着带出沙漠,即使用他们所有人的鲜血为水。
“你出入沙漠多次,这么多人中只有你最熟悉沙漠,我们能否活下去的关键就是你,把水喝下去,维持住你的清醒头脑,想法子带我们走出沙漠。
即使我们都要死,你也应该是最后一个。”
少年虽然说着事关生死的话语,语气却好象事不关己。
在沙漠中徒步七日,在饥饿、干渴、死亡的煎熬下,不少人的意志早已垮掉,面上满是晦败的绝望,可这个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年,虽然也是嘴唇干裂,面容憔悴,神色却是清冷淡然。
太阳毫不留情地蒸烤着大地,蒸烤着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生命一点一滴地蒸发。
每一粒金黄的沙子都跳着死神地舞蹈,欢迎着他们地到来。
走在最前面的赵破奴忽地做了个停下的手势,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
少年看到赵破奴侧耳倾听的样子,也凝神去听。
“叮咚、叮咚……”
若有若无的铃当声。
几个人惊喜地大叫起来,“驼铃声!
是驼铃声!”
从死亡的阴影中看到一线生的希望,这个好象还远在天际的铃当声不啻是天籁之音。
少年却依旧面色清冷,面临死亡时,他没有黯然绝望,有生的希望时,他也没有喜悦兴奋,透着一切都事不关己的淡漠。
赵破奴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安静,“铃声有些古怪,如果是商旅的骆驼队,不应该声音这么单薄,听着好象只有一匹骆驼,可有几个人敢孤身穿行大漠?地处西域,来人是友是敌还不一定,提高警惕。”
“叮咚、叮咚……”
伴着驼铃声,大漠的尽头,在火一般燃烧的金黄色中,冉冉飘起一团绿影。
七天未见绿色的人,顿生亲切感,少年也不禁觉得干渴淡了几分。
待近了时,众人才看清一匹小小的雪白骆驼上侧坐着一个小小的人,不过七八岁年纪,一身绿衫,笑靥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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