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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牛群到家(第1页)

在农场北边的松树林里,兰迪骑在夸特马上,左手握着缰绳,右手则是搭在腰间雷明顿左轮的握把上。

温彻斯特式步枪则是插在马鞍旁的牛皮枪袋里,两支枪里都已经提前装好了子弹。

兰迪右手搭枪的姿势,就是为了应对林子里突的状况。

虽然凭借金手指已经可以免疫了大部分的伤害,但他还是不想去体验一下那份伤痛感。

兰迪说是来打猎的,其实主要目的还是想把林子里的食肉动物赶一赶,防止它们以后惊吓和猎杀牧场里的牛群。

雷特家的这片河谷,两边的松树林都是比较稀疏的,树林的面积不大,一眼看过去,就能猜到动物可能躲藏在哪里。

兰迪知道这片树林里面不会有什么食肉动物长期待在这里的,只是会有一些郊狼和美洲狮之类的动物会从落基山那边溜下来。

格里利离落基山不远,以这些动物的脚程来看,很可能会从雷特家的这片河谷经过,所以要时不时的对林子进行巡查工作。

兰迪在这片林子里转悠了半天,也没现什么食肉动物,只是现了一些驼鹿的脚印。

兰迪本来还想顺着脚印去找一找,不过寻着足迹跟了一段就跟丢了。

看到抓不到驼鹿,兰迪还有一点失望,不过没办法,谁让他不具备猎人的狩猎技能呢!

即使有有求必应屋这个金手指在,也不可能让他做到全能,一是没必要,二是他也懒得去学。

以后有兴趣了再去学一学就行,不必强求。

兰迪在林子里还现了一群松鸡,本着搂草打兔子的想法,不能空着手回去。

于是他也没下马,直接端坐在马背上,就用温彻斯特打下了只。

松鸡这种鸟类比较笨的,本来就胖飞不远,结果受到惊吓时,只会飞到不远的地方,还继续停留,是所有猎人最好的狩猎对象。

“看来我最近的训练效果还不错,在马上也能在o米内百百中了。”

看了看马鞍旁挂着的松鸡,兰迪有点自豪地说道。

打完松鸡,已经快到中午了,玛格丽这时候已经开始做饭了,兰迪就直接带着猎物回去了。

看到拿着松鸡回来的兰迪,玛格丽很开心的把它们从兰迪手里接了过来。

“听说松鸡的肉很美味,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做啊?”

看着手里的松鸡,玛格丽知道什么是幸福的烦恼了。

雷特家都是从爱尔兰过来的,之后都是住在纽约城里。

在纽约,那里的松鸡还是比较少见,玛格丽也没有看见过别人是怎么做松鸡的。

“那就直接炖汤吧,还可以多喝点汤。”

兰迪给母亲玛格丽建议道,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不过做汤的话应该是不会有什么差错的,饱腹感更强一点,营养也不差。

当天中午的午餐就是松鸡汤和烤土豆,雷特家的男人在吃完喝完后,都大赞好吃,让玛格丽一阵开心。

从下午开始,就有一些其它牧场的牛仔,将雷特家买的牛续续的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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