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进厨房的男人比会杀猪的人还少”
,这不就让他碰到了一个。
看来还是他看走眼了,像霍昭这般的汉子不仅打得一手好猎,连家务活也愿意沾手,真是个好夫婿人选呢,只可惜被清哥儿给定下了。
是的,虽然说霍昭和江清月两个人对外都说两个人不是夫夫,但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两个人长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这早晚能走到一块!
更别说,他看着这两人也不像是无意的意思,那还能有什么意外不成一对?
自觉看透了的赵叔乐呵呵地端着一篓菜走出了厨房去洗,把空间留给这小两口。
赵叔的心思两个人都没有察觉到,厨房的地方大,一个人切肉,一个人在收拾配菜,安静的空间里只有笃笃笃的切菜声。
等把配菜都准备得差不多了,江清月就起锅烧油,按照霍昭说的准备做个猪肉白菜炖粉条,另外再做个野菜鸡蛋汤,小菜就切一点和赵叔买的酸萝卜。
主食是白米和糙米混着南瓜一起蒸煮,面食这个一时半会学不会,江清月就没做馒头之类的,免得浪费了不说,还让大家吃不上饭。
等到了晌午,大家都停下来洗手准备吃饭,不吃不行啊!
自从厨房那处开始冒起炊烟,一阵阵的香味就传了过来,尤其是肉香味扑鼻,搞得大家差点都没心思干活了。
原本的桌子坐不下十几个人大男人,于是大家都端着大碗,装好饭后再到盛着菜的大盆打菜,再舀上一碗热腾腾的蛋汤。
因为提前说过了,大家都是带着自家的碗筷来的,于是每个人手上拿的碗颜色都不一样,一眼望去只有盛着的饭菜是一样的。
猪肉白菜炖粉条舍得放肉放料,油汪汪的猪肉比白菜粉条还要多,叫人一看就知道主人家实在,这年头大家肚里都没油水,于是更喜欢带着肥的猪肉,霍昭特意选了野猪身上最肥的部分来做的菜。
但也不是说白菜粉条就不好吃,吸满了肉汁的白菜和粉条,吃起来比肉还要更美味一些,所以虽然大家扒肉的速度很快,但素菜也是一点都没放过。
饭菜是管饱的,虽然大家不是特别喜欢野菜,但看在其中放有鸡蛋的原因,还是不少人舀了一勺。
一吃便察觉出不同,没有常见的微微苦涩,嘴里的野菜柔嫩可口,再有鸡蛋一起,只觉得也十分下饭。
能不好吃吗?野菜不好吃是因为村人的做法都是直接清水煮了完事,哪像霍昭一样放够了油盐,再打了不少鸡蛋下去。
这个做法,在村人眼里什么都能好吃了。
霍昭这一顿饭菜顿时把村里人都收服了,原本大家都不熟悉,一顿饭下来都有了好感,毕竟大方的人总是讨人喜欢的。
虽然霍昭依旧是一副冷峻的模样,但大家都觉得他是个面冷心热的,动起手来也积极热情许多,下午的效率格外地高。
天色不早了,大家三三两两的收拾东西回家,整个院子里就剩下霍昭和江清月两个人,因为装修的原因,一天下来整个房子变得乱糟糟的,对强迫症来说绝对十分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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