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么说,黛玉当即同意,若是这个理由,竹月必定不愿意,在她看来,服侍姑娘才是头等大事,于是林云就以“说不准我和妹妹想自己做点胭脂水粉什么的,到时也好让你去张罗”
,竹月一听,自己能在铺子上做事,又能帮得上两个姑娘,这才高高兴兴同意了。
也因为这个缘故,竹月十天半月才会来一趟凤栖山庄,比不得留在公主府上服侍的丫头,她这般郑重,长公主也从来不多言,连林云和黛玉也不曾多话,长公主就更不会越过二女指点她们家的丫头了。
长公主看见桌上的东西,几支说不上来的细小类似圆管形状的东西、几个白瓷的巴掌大小的盒子,还有几支像小狼毫一般形状的笔状物,只是要短上一半,轻笑:“这就是竹月今天送来的东西?”
林云:“正是。
想来妹妹方才同公主说过了,我和妹妹闲来无事,琢磨了几样小玩意儿。”
她将三种东西各拿了一样,放在长公主面前,一边介绍:“这是口红——我和妹妹觉得口脂用起来不甚方便,寻思着可以改进改进,做成管状,既方便携带,也方便随时补唇色。”
她拔开管帽,轻轻旋转出膏体,正红色的膏体看上去十分滋润,长公主看了,都十分新奇,接过来细看。
林云忙说:“公主可以在手背上试试。”
她将自己的手背亮给长公主看。
长公主看了深浅不一、颜色不一的三道杠,笑道:“这一对比,倒是十分鲜明。”
指了其中一个色——其实就是豆沙红,说:“这色很适合你们小姑娘。
另一个粉色,比较择肤色,玉儿用极好,你也勉强可用。”
林云装出一脸的委曲:“我不过是比妹妹肤色略黄一点,怎么就成了勉强可用了。”
逗得丫头们都忍不住笑开来。
黛玉柳眉一扬:“姐姐是只比我肤色略黄一点吗?分明比在这的众人肤色都黄一些吧。”
雪柳忙告状:“平时劝云姑娘出门戴上帏帽,简直比登天还难。
怎么能不晒黑呢。”
黛玉:“可不,就是丫头拿了帏帽,也不肯戴,非说是多晒太阳好,戴了帽子,怎么就不能晒太阳了,不过是不晒着脸罢了。”
林云赶紧扯开话题:“我的错,我的错。
咱们先不说这事儿,还是听听公主的意见,公主试试,这口红,好用不好用?”
长公主在手背上试了,又叫雪雁上前来,在雪雁唇上试了试,道:“十分好用,颜色也好,红的很正。
你们这名字取的好,口红,可不正是唇之色,正红也。
简单直白,一听就明,寓意也好。”
又让林云拿了另外两个色来,她亲手给林云上了豆沙红,给黛玉涂了樱花粉,又仔细端看一番:“很好,这两个色很衬你们,显得气色极好。
玉儿肤色好,用樱花粉,很有春天的气息,难得的是,这口红抹上去,把锦书的肤色都衬白了好些。”
又吩咐:“回头多做一些,给丫头们一人一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最火爆畅销书大山中走出来的叶凡重回都市,却在意外中获取神秘系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本书将在5月8号入v,届时万字更新掉落,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笔芯在各个世界当爸爸,爸爸还是你爸爸,儿子女儿该宠还是该教训,由本爸爸说了算1现代白眼狼继子2年代窝里横儿子3被调换人生的女儿待续...
一句话文案一个真白月光被鸠占鹊巢的故事。可容颜变幻,沧海枯竭,对我最好的人,始终都是你。正式文案死吧,只要你死了,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了。眼看着眼前人一点一点被三尺白绫勒死,薛快雪清...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前世的佟雪梅到死才知道她被留在农村嫁给光棍汉全是她好姐妹设的局。一朝重生,她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远离虚情假意男。穷不怕,她有空间在手,要啥有啥,应有尽有。佟雪梅本仙女只想发家致富当大佬,不想嫁人生娃...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