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做惯了在荒郊野地做这些荒唐事,但真的有“鬼”
出现在面前时,林朝立刻就成了废物一个。
他连裤子都还没有来得及提上来,就慌不择路想要逃跑,却不巧撞到了另一边的车窗,双手贴在了一个冰凉凉湿漉漉的东西上面。
林朝垂下头,借着车上摇曳的灯火,看到了自己殷红的手掌,伴着淡淡的血腥气,像是地狱阎罗对他发出的请柬,让人胆战心惊、魂飞魄散。
他再也无法控制地尖叫起来,“鬼啊!”
然后就重重地砸在了门板上,昏了过去。
倒还是那位花魁比他有些胆识,虽然也吓得不轻,但好歹还能结结巴巴说清楚话,“鬼……鬼大爷,奴家不是有心冒犯您的,人在江湖漂,奴家也不过只是为了混口饭吃,还请……请鬼大爷放过奴家,以后……以后这种生意给再多的钱也不接了,奴家发誓!”
她慌忙磕了个头,就提起裙子磕磕碰碰地下了车,然后跌跌撞撞往林外跑去了。
花魁的身影早已经不见,马车上的人还丝毫不见转醒。
小花终于忍不住叉着腰笑了起来,她指着与她对窗而立的薛琬,“咯咯咯,小姐,你到底是怎么把自己的脸搞成这副鬼样子的啊!”
看起来像是个吊死鬼,可偏偏脖颈上又有个碗大的血口子,真正叫人不寒而栗。
薛琬笑着摇摇头,“小花,不要忘了,林朝可是被你吓晕的哦!”
小花一愣,随即醒悟过来。
她跺了跺脚,“哎呀,我怎么就忘了,小姐你都把自己搞那么丑,肯定不能对我下软手啊!
我这副鬼样子,等下该怎么见苏十一啊!”
苏十一是小姐新收的小厮,不过没有带回靖宁侯府,而是大费周折地给他在北街租了个价格不菲的小院子住着。
一开始,她都怀疑这长得跟白玉团子似的俊小子是小姐学人家福林公主养的什么男宠,要不然小姐怎么能当了三夫人留下来的最后一根金簪去给那小白脸租房?
不过经过她小半年来的观察,发现她冤枉了小姐!
小姐和这苏十一,半年来只见了两面,每次话都不超过十句,而且还都是在做像今天这样的事时,才用得到那小子——呃,三个月前,她和小姐去善缘寺的后山挖了几个僧人的私房钱,小姐就是让苏十一给她当的车夫。
这会儿,苏十一的马车就停在不远处……
长得俊的小哥谁不喜欢?既然小姐和他没什么,难道就不许小花想和他有点什么吗?所以,小花在苏十一的面前可是十分注重形象的!
而现在,就是为了要吓林朝,她的脸涂成了鬼……
小花想想就来气,忍不住就上车踹了林朝两脚,“要不是你,我何至于要在十一哥哥面前出丑?”
亏她以前还那么敬重永安伯世子,觉得他是多么温润如玉的一个如意郎君啊!
皇城多少女子都想嫁给他,偏偏他只对小姐情深义重,只等着小姐孝期过了就迎娶过门。
今日之前,小花都觉得小姐能嫁给林世子,那可真是得了好归宿,也不负当年三夫人和永安伯夫人指腹为婚的一段佳话了!
谁知道,林朝不过是个金玉包着的烂货!
烂到生蛆了!
呸呸呸!
小花想要永绝后患,想了想对薛琬说,“小姐,我把这渣男的祸害给剁碎了喂狗去!
让他不能害到你!”
永安伯世子成了个阉人,他和小姐的这门婚事就算是黄了。
就算靖宁侯府再穷,到底也是几代世勋,绝对不会卖女儿的!
侯夫人是有点见钱眼开,但侯爷最要脸了,这种会被戳着脊梁骨的事儿他绝对不会干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侯爷侯夫人肯,咱们三老爷也不会将女儿往火坑里推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上辈子,她爱他如命,失去自我。一朝重生,她只想好好爱自己。胖她可以减肥懒她可以改谁知前世渣夫却步步为营,宠她宠到上天入地,无人能及的地步。顾知衡顾太太,过来,我们做点可以生孩子的事情。...
周礼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
方宇浩无意间,发现了这个世界的大秘密在主物质世界的背后,隐藏着无数由人们幻想出来的唯心世界!唯心世界中有什么?武功魔法斗气修仙妖魔鬼怪...
魔术的才能是一流,但体能的方面是废材召唤的使魔可以是成千上万,但自己是独守后方对此,只想说一句话。那都不是事这是得到奇迹,亦对奇迹珍爱有加的少年的故事。只要有使魔同伴,我便是无敌...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