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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逊当时只觉得五雷轰顶,三观崩塌,对眼前人的感情一时间复杂到了极点。
那个时候的他还不明白,自己只是又一次为小丑的脸皮震惊了而已。
然而当时的自己毕竟“见识浅薄”
,没能很好的认清自己的感情,一时冲动,便搭了句腔,“你不去自首吗?”
“我为什么要自首?我才从牢里逃出来呀!”
男人一脸的不解。
“……那你就跑吧,警察要追来了。”
被那理所当然的语气再度震惊,威尔逊指了指山下,又搭了句腔。
“哦。”
男人眨了眨眼睛,然后就跑掉了。
而后威尔逊便被蜂拥而至的警察团团围住,花费了整整一个晚上才解释清自己出现在犯罪现场的原因,并证明一个与受害者毫无关系的十三岁男孩,是不可能成为凶手,或是帮凶的事实。
其实他们也多少知道杀人者与威尔逊无关,是在逃罪犯杰罗姆,然而为了谨慎起见,还是分出了一些人,询问了威尔逊。
那时的威尔逊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没有搭对,竟自发的隐瞒了对方逃跑的路线,只用欺骗性极大的外表装出吓傻了的模样,就这么放了他一马。
那就是八年前的小丑,他也从警方的口中,逐渐拼凑出了对方的故事。
那个时候的他还不叫杰克·奈皮尔,也没有在脸上刷漆的怪癖,他眉清目秀,有着一个充满神圣气息的名字,杰罗姆。
他也一直表现的乖巧懂事,聪明好学。
他膝盖高的时候,就能在母亲夜不归宿的晚上给自己做饭,窜到母亲腰部高后,哪怕隔壁卧房半个晚上淫词浪语不歇,他也能稳稳的端坐在小书房里,安静的写作业。
他的母亲是马戏团的耍蛇女,也是明码标价的暗娼,但他很爱他的母亲。
至少在他突然爆发,亲手弑母之前,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包括一直对他心怀愧疚的生母。
那便是他的第一次失控。
用了一些并不伤身的催眠手段,为他做笔录的老警长便缓缓吐露了那断往事。
他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画面,那个场景:人声鼎沸的马戏团,惨死的舞蛇女郎,还有审讯室里,那个从悲痛欲绝的丧母幼子,瞬间变为狞笑着的恶鬼的大男孩。
他的眼角犹挂着泪珠,嘴角却狰狞地挑起,瞳眸仿若幽渊,本身即是黑暗。
没有光能够照耀在他身上,没有神能救他出苦海。
不,也许该说,他在苦海中徜徉,徘徊流连,早已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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