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得了体虚阴疴,痾痨之症的男子,家人会寻找年满十六岁的阳女娶进门,以阳克阴治病。
说来好笑,这个偏方出自于盗墓贼。
古城作为数朝古都,陵墓多不胜举,单是秦岭就有“百丈一墓,千丈一陵”
的说法,成了盗墓贼大展身手的宝地。
为了防盗墓贼,陵墓建得越来越隐蔽,布下重重机关,最凶狠的防御措施当属“阴尸煞地”
,又称“血墓”
。
血墓起源于夏朝,兴盛于商周二朝。
汉朝有一本奇书《方物志》,对血墓、阳女做过详细描述。
“封匠、仆、活牲于墓,众皆争相吞食,哀嚎声怖,十里可闻。
十日墓成,阴煞二气成形,或厉鬼、或戾虐,是为‘血墓’。
入墓贼中气立毙,有八字偶合者逃之,阴驻阳走,面白如丧,咳血三月必亡。
唯寻阳女,交合可治,生子似犬,满九岁至亲,食之可制。”
由此看来,古代的人殉是为了防盗墓贼而设的机关,从血墓逃出来的盗墓贼只能寻找阳女活命,至于阴犬娶阳女祛尸气的说法,却不知道从何而来。
元朝末年,战火纷飞,古城作为军事重镇,更是城池残破,百姓遭殃。
老百姓们眼看着日子没盼头,拖家带口往昆仑山逃命。
据来古城贩卖牛马羊的牧民描述,昆仑山水草丰盛,土地肥沃,只要舍得力气自然有吃有喝,说不定还能遇到仙人点化,脱离凡胎肉体。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且不说昆仑山隔着十万八千里,单是流寇就是躲不过的黑白无常。
流寇沿途逢人就杀,抢夺财物女人,一时间尸横遍野,满地荒骨。
流寇虽说异常残忍,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不杀七岁以下的孩子”
。
至于原因,说来好笑!
流寇自知一生杀孽太多,算是提前预定了死后下地狱的vip专享门票。
留下孩子,一是能多少赎点罪孽,起码十八层地狱少下几层;二是孩子长大报了仇,也算是遭了现世报赎罪,给自家的后人消了阴灾。
李奉先讲到这儿的时候,我很不以为然:“不到七岁的孩子,荒郊野地,饿都饿死了。
坏人做恶事找个堂而皇之的理由,从古自今没什么两样,心理安慰而已。”
李奉先眨着小眼睛:“南爷,满地食物,怎么会饿死?”
我愣了一下,琢磨出奉先这句话的意思,顿时觉得毛骨悚然,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老百姓不是傻子,兵荒马乱的露了财那不是死路一条?逃荒前,很多人把钱财藏在……”
李奉先左手做了个剪刀形状,对着大腿虚剪了几下,再摆个缝合的手势,“阴犬是那些为了活命,像野狗一样吃死人肉长大的孩子。
那个年头,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死人。
肉吃完了,钱也有了,人长大了,如果寻不到阳女,身体里那么多尸气,相貌身材迟早会异化,月圆时分变成怪物。”
我忽然想起唐代杜牧写的《阿房宫赋》,“六王毕,四海一。
蜀山兀,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秦始皇于公元前212年建造阿房宫,穷尽天下人力物力,就连小孩子都被拉了壮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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