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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声音并不响亮,隔着一个肩膀的距离,我注视我的男朋友。
“天涯海角一般的差距。”
话不婉转,直白的自己都觉得过分,我略带歉意,但我无法给出一点安慰。
“我们可以从对方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他刚刮了胡子,因为对着水面刮脸,青色的胡渣历历可见,紧张的表情让他多了一分老成。
这么乐观?
“你到底看上我哪一点?就因为我们很互补?”
这句话险些脱口而出,如果这句话问蓝染,我还要加上一句“您是不是有恋童癖?”
要知道当年我在真央脆生生叫他哥哥的时候还是粉萝莉的。
我早就学会不要过问太多,当我眼角的余光扫向门口,正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孩子被揍的死去活来,当大汉把脚踹到他的肚子上时,我走过去,踢飞了大汉,把孩子拉起来,挺漂亮的孩子,像童话故事里的小王子,当然在流星街长的再王子也是没用的。
如果他能活的再久些,没准是男人中的女人,女人中的男人,帅气王子或英俊的邻家哥哥,但一切取决于他能够长大。
“以后不要到这里来了。”
我对他说。
真希望自己有视而不见的能力,但是既然没瞎掉,就只好管下闲事。
他揉揉眼睛,眼睛红红的,但还是很漂亮,像一只柔柔软软的小兔子,“姐姐,我跟着你好不好。”
“我没有这个打算。”
为啥我这么受孩子欢迎?
他整个人黏在我身上,软软的说,“你不要我吗?”
撒娇一样的声音,“我会打游戏,我会修电脑,我还会拆汽车,我会做好多好多事情,”
“小鬼,如果你想离开流星街的话,最好自己想办法。”
他是个可爱的孩子,像金色妖精一样的孩子,身上缠绕稀薄的念,搞不好还是操作系的,操作那个壮汉揍自己?我知道我和金在流星街差不多有了几分名气,但是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绝对自找苦吃——我又不是慈善家。
一群人簇拥着围过来,大部分都是脊背和粗壮的大腿几乎要把衣服撑破的壮汉,焦躁的表情,浮夸的身手,我无声的退后,至少我不会满脑子白日梦把他们当成问路的。
其中一个拎起了金发的孩子,“侠客?”
“那是谁?我不认识。”
孩子徒劳的扭动着身体。
侠客?蜘蛛的脑,准确的说是未来蜘蛛的脑。
他对我使个眼色,明显到所有人都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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