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认为,罪恶形成的主要因素是社会风气和外部环境。
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
这表明人是受社会环境影响的。
以青少年犯罪为例,许多青少年生长在不良的社区环境中,周围充斥着暴力、毒品和犯罪行为。
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中耳濡目染,逐渐接受了这些不良的行为模式。
比如说一些贫民窟的孩子,他们看到身边的人通过抢劫等犯罪行为获得所谓的“尊重”
和财富,就很容易模仿。
这是社会风气和环境对他们的误导,而非他们天生就有犯罪的倾向。
在这种环境下,青少年缺乏正面的榜样和积极的引导,他们所接触到的都是犯罪行为带来的短期利益,久而久之就会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的生存方式。
辩手b:
从经济环境来看,在经济大萧条时期,失业率大幅上升,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这时候,犯罪率往往会显着增加。
例如美国在o世纪o年代的大萧条期间,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频。
这是因为人们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社会没有为他们提供足够的保障。
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人很多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如食物、住所等。
这种情况下,罪恶的形成更多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的恶劣,而不是个人内在的品质问题。
当一个人连基本的温饱都无法解决时,他的道德和价值观在生存压力面前可能会变得脆弱。
就像在一些贫困地区,人们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可能会生冲突甚至犯罪行为,这是环境所迫,而非他们个人的本质就是罪恶的。
辩手c:
社会文化也对罪恶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
在一些性别歧视严重的社会文化环境下,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概率较高。
在印度,由于传统观念中对女性的歧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较低,这就导致一些男性认为自己有权对女性进行控制和侵犯。
这种罪恶行为的根源是不良的社会文化风气,而不是男性个体天生就具有犯罪的本能。
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男性从小就被灌输了女性地位低下的观念,这种观念影响着他们的行为。
而且社会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社会舆论也缺乏对女性权益的足够支持,这都使得这种罪恶行为得以滋生。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正方反驳:
辩手a:
反方提到青少年犯罪受环境影响,但我方认为这只是一个方面。
即使在不良环境中,也有许多青少年能够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