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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晚,秦勺一家子早早就睡了,明日可得早起呵。
*
这头的儿金金送走了魏万三,眼看要中午了,她赶紧去做午饭。
鸭肉营养丰富,最适合秋冬季节,她烧了芋头鸭煲,放上核桃、栗子,味道更加浓郁香醇,又炖了莲藕排骨汤,排骨肉嘴一抿就掉,莲藕清脆带甜,又烤了两层肉,配上碎洋葱和胡萝卜,加上几丸洒了芝麻粒的大白米饭,想想不能只有肉没有菜,又炒了鹿耳韭搭成白米饭的配菜,琢磨了下,把饭食都放进食盒里。
她打算给她的太白哥哥送饭,然后她还想回娘家一趟,搬到县城都好几日了,还没知会家里人,况且她已经答应猎户下午要把野狼带过去,要是时间赶得上,荒山上的地还得再洒一遍河泥和腐叶,也还得翻一遍土,想想,她要做的事情还真多。
儿金金是知道县衙在哪里的,说是要给小值房的苏秀才送饭,便有人指着小侧门让她往里头去,毕竟是头一遭来,不懂门道,还在斟酌着要从哪条路拐道时,从里头出来,欲与同僚去用饭的丁朱华眼尖看到了她。
「弟妹!
」
「丁大哥。
」她见了礼。
「这是来给霁兄弟送饭?有娘子的人就是不一样,夫妻俩的感情可真甜蜜。
」丁朱华感叹的说道,有媳妇和没媳妇的人差得真多啊。
「你从这门进去,过了院子便是吏房了。
」
她道了声谢,便往里头去。
丁朱华本来要走开,却喊住儿金金。
「我领你进去吧。
」
「那就有劳了。
」
丁朱华打发了同僚,就引着人往里头去。
小值房里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苏雪霁埋首在成叠的文案里,他在摊开的纸卷上不知写些什么,小值房的位置不是太好,即便身上穿的是她买回来的细棉袄,从四处灌进来的风使得他本来就细瘦的身子看起来越发伶仃了。
近日没怎么出太阳,只一个劲的刮风,这小值房四处通风,冷厅厅的,条件那么差,她之前还没给他买袄子、皮靴的时候,他那瘦身板是怎么熬过来的?
看起来那些野狼皮要是剥下来,还是先得紧着替他做一件连帽的斗篷才可以。
「霁兄弟,你看谁给你送饭来了?」丁朱华的大嗓门一嚷,苏雪霁立即抬起头看见儿金金。
他放下手中的笔,匆匆擦了手。
「你怎么来了?我正想把手头的文案誊抄出来就回家给你煮汤药的。
」
「你瞧我都能起来做家事,给你送饭,汤药可以停了。
」她提了提手中的食盒,一脸的饶了我吧。
苏雪霁去摸儿金金的手,是他摸习惯的那种温热柔软,不由得松了口气,她那伤势太骇人,当日受伤的下半夜就发起低烧,他连夜去找大夫,熬了药让她喝下,这才缓解不少,她的坚强让苏雪霁自叹弗如,不喊痛,不哭诉,她都没有想过要倚赖别人吗?譬如他?她在床上辗转反侧,看得出来她睡得很不好,直到他把她抱在怀里,轻软哄骗,她忽然低语,「太白哥哥……唱歌给灵灵听好吗?」
他呆滞了很久,拍着她,慢慢哼起了一首小调……
歌未哼完,她就睡着了,气息均匀,神情宁静安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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