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一座位于海边的美丽城市,拥有着令人陶醉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景观。
这里的海水清澈见底,沙滩洁白细腻,海城市周围环绕着郁郁葱葱的山脉和茂密的森林,空气清新宜人,仿佛置身于一个天然大氧吧。
各种景点应有尽有。
有古老而庄严的寺庙,供奉着神灵;还有历史悠久的古镇,保存着传统的建筑风格和文化遗产。
此外,云城还以其独特的美食文化而闻名,游客可以品尝到各种美味的海鲜和当地特色菜肴。
在这里,人们可以尽情享受阳光沙滩带来的快乐,也可以深入了解这座城市的历史和文化。
无论是漫步在街头巷尾,还是游览名胜古迹,都能让人感受到云城的独特魅力。
总之,云城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的好地方,值得一游再游。”
“啪”
,赵喆从前往后捋了一把头,转身用力把手中印着精美画像的云城旅游宣传册拍在办公桌上,摆出一个不可一世的pose,盯着缩在一旁当鹌鹑的沈若,大声地说:“而你,我亲爱的朋友,你去了云城两天,你居然就只在酒店呆了两天!
哪里都没去!”
沈若看着赵喆,干笑一声,以手托腮,眨巴着眼睛对他卖个萌:“是的,我亲爱的朋友,我在酒店呆了两天,完全没出去逛过。”
是了,去了云城两天,她和傅云帆的确没去别的地方。
到云城的第一天,先是陪着傅云帆去见了周瑞,上演了一场办公室全武行,亲眼看着周瑞上演一场绝妙的困兽之斗,还伤到了傅云帆。
当天晚上,她又开始兼职护工,照顾高烧的傅云帆,还被他吃了豆腐,更过分的是,她还不敢说,甚至希望傅云帆断片,不记得这件事。
然后护工兼职结束,她早上从傅云帆房间偷偷溜走之后,回到自己房间第一件事就是补觉,睡了个天昏地暗。
当她睡到自然醒之后,她也没脸去见傅云帆,就把自己当成鸵鸟藏在房间里,饭都没敢出去吃。
结果,到了下午,傅云帆过来找她,问她要不要出门去玩玩,毕竟有些网红景点之类的,她却秉持着能少见面就少见面的想法,毅然决然地拒绝了他,然后说自己要在酒店房间里整理一下新的合作案,提前为下周的会面做准备。
多么勤奋的打工人啊,好不容易有公费出游的机会,居然愿意窝在酒店里做策划案。
打工人对老板说自己愿意加班,这是何等奇葩的地狱笑话。
傅云帆应该也觉得离谱,她记得,她那话说完之后,原本对网红景点一脸期待的傅云帆,带着轻笑的脸一下子僵在了原地,再也没法笑得出来。
哦,她顺便还当场给傅云帆买了回海城的机票,度之快,傅云帆都没反应过来
当天晚上还不到十点,她就已经把傅云帆送回家,然后自己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继续装鸵鸟了。
傅云帆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全程一脸无语地看着她,不过相当听话乖顺地任她安排。
然后第二天上班,就碰到了全身是戏的赵喆。
“啊怎么会这样”
赵喆表现出一副万箭穿心的样子,有气无力地仰躺在办公椅上装死。
他一直都很喜欢云城,一直都想去,却一直都没来得及,沈若出差之前,他还特地跟沈若说让她给自己圆梦,哪料沈若就在酒店呆了两天,白白浪费了一个好机会。
他本来就长得白白胖胖,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天生一张特讨别人喜爱,也特喜庆的弥勒佛脸,此刻故作委屈瘫在办公椅上,好像一只耍赖的萨摩耶,只会让人好笑,并没有让人觉得厌烦。
旁边的林乐等人都被他的搞怪逗笑,总裁办的人笑成一团。
“不过,亲爱的小喆喆,你还是有礼物的。”
关子卖够了,沈若看着摊成饼的赵喆,带着笑意调笑。
“义母,当真?”
这可真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啊。
赵喆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风一般凑到沈若面前,伏低做小,捏肩捶背,等着自己的礼物。
“义母,赵喆,你的底线呢?”
听了他的称呼,旁边的林乐她们奉上无情地嘲笑。
“去去去,怎么能这么跟我义母说话。”
赵喆一脸嫌弃地冲众人挥手,转头接着谄媚沈若,“义母,您看,力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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