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条是咸脆的,在汤里泡软了吃也别有一番风味,再咬上一口浸满了汤汁的荷包蛋,程冬至吃得很香。
怎么说都是实实在在的粮食,里面还有油有盐的,能不香吗
“好吃吗”
高国乐呵呵地问。
“好吃,谢谢高大哥,等我赚钱了也请你吃好的。”
程冬至说。
高国乐得直笑“好好好,那我就等你赚大钱了。”
这孩子,像个小大人似的
吃完饭后,高国骑车把程冬至送回了断尾村。
由于不用赶时间,高国骑的是正常的速度,程冬至也能从从容容地欣赏一路的风光。
自然风光当然是很好的,只是人都太贫穷了些。
一路上都是矮小的土砖茅屋,无论是人还是牛驴,都瘦得毫无精神,勾着头慢慢地走。
原本程冬至还觉得县城也未免太破旧了,和一路上到的村子一比,突然觉得县城还是很可以的,至少人和房子都多,木头水泥的建筑比例也不少,有一点她那时候十八线乡镇结合部的影子。
回到太婆家后,刚下车,听到声音的王春枝就一把冲出了院子,慌慌张张地问“咋样了考得咋样”
到大姐紧张得像个高考生的家长,程冬至笑着说“放心大姐,我觉得不难”
王春枝这才放下心来,喜形于色“我家冬枝儿这么聪明,肯定能行”
高国傻呵呵地着王春枝的笑颜,什么话也忘记说了。
倒是王春枝想起他今天是大功臣,死活要拉着留他吃饭“今天你可不许就这样走了,怎么说也要吃顿饭再走”
高国表示了一下客气“刚刚吃了碗汤泡油条”
“那玩意抵啥事儿进来毒不死你”
高国含羞答应了。
程冬至也知道高国对她们姐妹俩没得说,一点都不小气藏私,特意拣院子里长得最好的尖儿菜摘了一大篓子,现去鸡窝摸了几个鲜蛋,还“从灶眼儿”
里掏出两罐子油水充足的红烧牛肉罐头,一口气交给了王春枝。
王春枝也不心疼,反而笑着对高国说“你冬枝儿对你多好,平常自己都舍不得吃,见你来了啥都肯拿出来。”
高国受宠若惊,脸红得不行“那我就好好沾冬枝儿的光了。”
晚饭非常丰盛,老米饭,杂合面烙饼子,辣椒炒鸡蛋,两罐头牛肉则和院子里现摘的茄子,角,黄瓜等一起焖煮了一大盆杂烩菜,滚烫地飘出极诱人的香气。
本来就天气热,再加上屋子缝儿都堵着了没什么风,这些要人命的香味在屋子里横冲直闯,勾引着所有人的食欲和口水。
这完全是因为招待高国的缘故,平常仨人一个罐头配菜就吃得很满足,绝对不会弄这么多花样。
其实说起来这顿饭就两个菜,米饭和饼子都算主食,炒鸡蛋也没放油,借的还是罐头的那点油汁;但是这盆杂烩菜实在是太抢眼了,色香味俱全,分量还这么足
“这也太丰盛了,太”
高国楞了眼,他们家过年都不一定有这么好啊这罐头可是稀奇东西,省城那边才有得卖,她们哪来的哦,是了,一定是她们那个大能人妈偷偷给女儿捎来的。
“就俩菜,别客气,多吃点”
屋子里很闷热,每个人都吃得大汗淋漓,身上热气蒸腾,衣服都汗湿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前世,她另有所爱只顾着躲他,不惜顶着私奔的恶名离开他,直到被她爱的人亲手推入火海。今生,她惩治渣男,手撕白莲,步步为营,毕生的目标只是牢牢抓住他。顾长卿我媳妇温柔娴淑,我们家我说了算。众属下悄咪咪提醒搓衣板了解一下。许甜我听说咱家你说了算?顾长卿老婆说话的时候,我闭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甜妻在八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重生成为狼头佣兵团的少团长,日后被主角萧炎斩于尺下的小反派。穆力暗暗发誓,他不仅要逆天改命,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地为所欲为,建立一番功业。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早已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穆力抽出了手中长剑,优雅地擦去血沫,惺惺作态地问道。而回应他的,只有身后那一片荒凉白骨。ps主角性格曹贼,有点不择手段,底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