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
云家别墅!
“啊啊啊啊!
气死我啦!
这个男主是不是脑子有坑啊?”
云卿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着,她越想越生气,忍不住猛地用力拍了一下身旁的抱枕,仿佛要将内心的不满全部泄出来。
“哼哼!
这作者到底在搞什么鬼呀?竟然把男主写成这么个没脑子的蠢货!
那个女配随随便便装装可怜,撒撒娇,他就像个白痴一样完全被迷惑住了,简直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云卿气得满脸通红,双手紧紧握拳,咬牙切齿地说道。
还有那个女主,也太圣母了吧,金手指那么重要的东西,说送人就送人,一点都不知道珍惜自己的优势,这不是等着被女配虐嘛。
这剧情看得我一肚子火,真想钻进书里去把他们都摇醒,让他们清醒一点。”
云卿气鼓鼓地嘟囔着。
突然,云卿有一个奇葩的想法从脑海一闪而过,文中女主的那个金手指是个玉手镯,她想到爸妈去世前给她留了一个老式的玉手镯,那是妈妈最喜欢的饰之一。
虽然款式有些过时,但她知道这个手镯对父母来说意义非凡。
据说是从祖上传下来的。
云卿打开床头柜,拿出饰盒将它放在床上。
打开盒子将手镯取了出来,仔细端详着它。
手镯通体晶莹剔透,仿佛蕴含着无尽的生命力。
她用手指轻轻抚摸着手镯,感受着它的光滑。
每一次触摸都让她感到一种莫名的安心和舒适。
思绪渐渐飘远。
她想起爸妈因为飞机失事而突然离去的那个可怕日子,那一瞬间,她的世界仿佛崩塌了。
办完葬礼,律师交给她一张银行卡,里面有她爸妈给她留下的巨额财产,这辈子躺平当咸鱼都花不完。
思绪回拢,云卿看着手中的手镯,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小说里的情节。
小说里女主的金手指就是一个玉手镯,只要滴血到上面就会出现神奇的空间。
这个想法如同野草一般在她的心中疯狂生长。
她小声嘀咕“小说里女主的金手指就是滴血到上面就会有空间,自己要不要试试呢?”
云卿咬了咬嘴唇,深吸了一口气,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干!”
她站起身来,走到桌子旁,拿起一把小巧的水果刀。
手有些微微颤抖,心中紧张不已。
云卿缓缓地将手指伸到刀刃上,轻轻一划,一阵刺痛传来,殷红的鲜血瞬间涌出。
她迅将划破的手指靠近手镯。
鲜血落在手镯上,瞬间就被吸了进去。
紧接着,一道奇异的光芒从手镯上绽放而出,云卿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