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嘛……连爷爷奶奶都不大喜欢那样喊我了……”
“……小时候我妈还喊过我格格的,但这么听起来真的太怪了。
你看大清都亡了百年了,我还是一男的,自己都特别抵触……所以你今天这样喊我,就觉得特别窝心。”
楚格俯下身,伸手把他的身子转了回来:“所以别害羞了,再让我窝心一次。
好不好?”
好家伙。
为了撩他,竟然还做了那么久铺垫。
程佑君之前这样喊他,心中一半为着自己这称呼得意洋洋,一半又是窃窃的欢愉,可即便再多藏着匿着的心思,说出口的时候还是觉得挺自然。
可此时此刻这样被他诱骗着喊,那点得意洋洋全成了不好意思,窃窃欢愉又全化成了旖旎——他总觉得自己在使坏。
楚格见他还在犹豫,于是蔫坏了心思,再添一把火:“喊一声好不好,程程宝贝?”
程佑君终于被逗得没法思考——他从未被别人喊作程程,也很少有人喊他宝贝。
恋爱脑状态下,程仙儿所有的防御全都崩了,四个字就成功叫他下落了凡间。
“……阿楚。”
出院
有些人在忙碌的时候,会说“恨不得再长几只手出来”
。
但真到了仅剩一条手臂可以投入使用之时,人类依然展现出了无比强大的凑合能力。
不过小几天,程佑君已然适应了单手吃饭穿衣的生活。
当然,他也在逐渐适应自己有男朋友的生活。
程佑君最近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楚格,每回意识到他已经成了自己男友,他都会觉得有些不真实。
毕竟他是真的从未想过自己还能有个“伴侣”
。
这种感觉其实挺奇怪的,好像从确认了关系的那一刻起,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都和另一个人产生了联系。
这种联系与血缘亲情不一样,它的存在并非因骨血相连,它因的是另一种情感。
这感情起因复杂,科学家说它的诞生是因为有了苯基乙胺多巴胺内啡肽的参与。
普通人则更相信,这是因为两人之间相同的价值观,相同的爱好,或者是更玄乎的,两人之间的吸引力。
它被人从古到今地歌颂着。
因为它,有人愿意付出生命,有人愿意忘却自己。
程佑君自问不是爱情至上的人,自然也不会恋爱脑一上头就卸不下来,不会觉得他们如今这样便能许诺终身。
但此时两人正充斥了刚在一起的激情,爱情荷尔蒙分泌速率尚在急速飙升。
于是只要一想到那些心动瞬间,他就难免思念甚至意乱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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