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晓放下了碎星剑,和洛笙一起静静地立在塔顶上。
打斗持续了约一刻钟,大片大片黑漆漆的鸟开始逃命一般扇着翅膀迅速撤退,还有一小部分留在那里阻拦着人类的修士。
林初晓看见他的小师弟终于紧张了起来,他的掌心有灵力闪过:“霁痕,召来!”
长剑出现在二人脚下。
“师姐,抓稳了。”
话音刚落,林初晓的耳边就传来了呼呼的风声。
洛笙御剑紧跟着远去的碧血焚天鸟,年轻人御剑总是与众不同:行走轨迹飘逸潇洒,三百六十度翻转说来就走。
林初晓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把洛笙的腰掐的死死地。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她每次御剑都会被小师弟追上了,他们的速度大概就是婴儿车和火箭的区别吧。
万鸟归巢,洛笙和林初晓紧追不舍。
大片的碧血焚天鸟都飞进了一个黑乎乎的山洞,微风拂来,送上丝丝腥甜的气息。
林初晓心底一凉:是血的味道。
眼前的这个山洞,应当就是这些碧血焚天鸟的老巢了。
洛笙收起了佩剑:“师姐,趁着为首的妖物还没回来,我们先进去吧。”
林初晓稍微有了喘气的机会,稳了稳自己的情绪,她问道:“小师弟,为首的妖怪是什么境界的呀?”
洛笙似乎是颇有耐心:“能够修炼成人形的妖怪最差也是还虚境,它不会低于这个境界。”
“师弟,斩妖除魔这种事有焚月谷的长老就够了,我们这些小辈还是不要插手了,万一帮了倒忙可不好。”
林初晓掂量了一下自己身上仅剩的灵力,打起了退堂鼓。
“师姐说降妖除魔为修炼之人的本分,不能亲手除妖实乃我辈之憾事,不能让师姐遗憾呀!”
洛笙脸上挂着无辜的笑。
林初晓有些吞吞吐吐地答道:“此一时彼一时,我想好了,我们撤吧。”
就她这点破灵力,自保都难,灵核还是算了吧。
“没关系,有师姐保护我呢?”
少年的嗓音里带着微微的甜意,是一种刻意装出来的甜。
林初晓整个人不自觉地抖了一下,他的小师弟每次只要是这种表情,就是又开始抽风了。
林初晓试探地问道:“师弟之前和他交手过,若我不出手,师弟有几成把握可以战胜他?”
她害怕了,毕竟现在的她只剩下一成多灵力,也就能发动一次稍微强一点儿的攻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