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乐乐满脸都是求表扬,求赞赏的模样。
童谣却忍不住抚额,莫名觉得自己脚趾头被石头砸得真疼。
千婉玉从后视镜中看到这一幕,不由失笑。
——
秉持着愿赌服输,千乐乐选择了千婉玉给她目前安排的路,在家休息了半年后,就被送到了远离家乡几千公里的山上。
童谣和千婉玉也上了山,观察了一下地形以及生活住宿各方面的条件。
她看到好几个小萝卜头从眼前走过,那些孩子一个个都特别精神,光着脑袋,像个小和尚似的,童谣只要一想到要和乐乐分别很长时间,就提不上什么欣赏的心情,而是在看到那住宿条件时,吹毛求疵的好一会。
“乐乐,往后你得在这生活。”
“哦。”
千乐乐倒是对和尚庙挺感兴趣的,看到那群孩子舞棍什么的,也有点跃跃欲试。
千婉玉将她的衣服什么都打包放在了行李箱中,找到乐乐的房间后,就将该叮嘱的话都叮嘱了一遍,然后等着师傅将乐乐带走后,才离开。
童谣眼睛都红了,一路抱怨道,“她还这么小,能吃的了这种苦,我看上面的时间表,早上四点就要爬起来了,我们大人都未必可以爬起来,她还——”
千婉玉一路上听着爱人在自己耳边嘀嘀咕咕的念叨,等对方念叨完了还递上水,关心道,“说了这么久的话,润润嗓子。”
童谣被气了个半死,她想找个人吵架啊,可七姐这种淡漠的性子,宁可等她骂累了,也不和你反驳一句,到最后,童谣干脆生闷气不理她了。
两人回了山下的宾馆,千婉玉一直拿着ipad不知道在做什么,童谣生闷气,生着生着就睡着了,等人醒来时,天色已有些昏暗,不知道是要天黑了,还是要下雨。
“你怎么不喊醒我?”
“看你累,多休息一会。”
千婉玉已经打包了一份美食,还是温热的,递到童谣面前,“吃点东西,不然会饿肚子。”
童谣摸着那一碗还有些温热的饭菜,一个人默不作声的吃了起来,吃到吃着眼泪就吧嗒吧嗒的往下流。
千婉玉忍不住叹了口气,起身将人抱进怀里哄着,“别哭,你一哭我就没辙。”
童谣想着,早知道之前就该天天哭着让七姐改变这破主意。
“你如果觉得骂骂不解气的话,你可以咬我。”
“我又不属狗的。”
童谣委屈着,好半天才道,“我心疼。”
“我也心疼。”
千婉玉帮她擦干眼泪,“所以我打算在这里住个几日,看看乐乐能不能习惯,这样,你总该放心了吧。”
放心不放心童谣不知道,不过她知道一点,每天三点钟跟着七姐爬上那座山,可把她累的够呛,爬到半山腰,还是被七姐半拖半拽的上了山,她特别怀念第一天坐车上去的经历。
两人在暗处看到一个小光头,在师傅的带领下,进入到了那些和尚的队伍中,很快就开始了日常的修炼。
若不是自家小姑娘个儿太小,年纪约莫也是其中最小的,她压根都找不到人,一眼望去,全是穿着同样衣服的和尚,看着特别精神。
“头发怎么剃光了!”
童谣更心疼了。
“剃光了还会在长出来的。”
千婉玉无所谓,她和寺庙的师傅说过了,不要有特例,别人家孩子怎么弄的,她们家乐乐也怎么来。
小乐乐人小,脑袋小,各位师兄师姐们还特别的照顾。
童谣和千婉玉在暗处观察了几日后,看到小家伙适应挺强的,就打道回府了。
这一别就是三年。
童谣每隔一两个月就会囔囔着要去看乐乐,但山上有规定,不允许家长探望,规矩很严格,比其他寺庙的规矩严格了不知道多少,哪怕她们去了,也见不到人。
所以这三年来,童谣第一年还会挣扎一下,第二年就学乖了,一想乐乐就开始画画,有乐乐长发的样子,还有乐乐光头的样子,画纸都一大叠了,她的第一本漫画也彻底结束了,第二本关于一家三口的漫画也出了一个短篇,很受大众喜爱。
千婉玉这三年也没闲着,她打造的皇家娱乐公司从众公司中脱颖而出,培养了十几位明星,打造了一支非常优秀的团队,投资了几部电影都赚了,就一部扑街,身价和人脉也蹭蹭蹭的往上涨。
不过她这三年来,雷打不动的陪爱人吃饭,准时准点回家,一点也不像个身价过十几亿的老总,倒还是秉持一贯的风格,将事情交给管理层,她就在决策上面花点心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