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夏杰听到夏熙之的娇俏嗔怪声,转头看到陆骁毫不避讳的抱起夏熙之,正午的暖阳洒落夏熙之姣好的容颜上。
这样美丽的夏熙之,似乎配得上世界上一切的宠爱。
夏杰一时间出神,而后又似乎心虚一样连忙移开视线。
有人路过嘀嘀咕咕,“果然是狐媚子,这大白天的勾引男人伤风败俗。”
有人跟着道,“真是败家啊,昨天大婚刚吃的肉,看样子今天又炖肉,啥家庭啊,这么吃。
啧啧,早晚得给败光喽。”
夏熙之听到声音有些不好意思,“咳咳,我是不是太败家了?”
陆骁一把抱她到怀里,
“别听那些嚼舌根的胡咧咧!
这算什么败家?是她们自家男人没用,吃点肉就败家了?
媳妇儿,你喜欢吃兔肉不?我今天晚上上山给你弄点兔子吃。”
夏熙之摇头,“山上太危险了,还是尽量少去吧。”
陆骁笑着道:“不危险,我经常去,媳妇儿放心吧,你男人本事大着呢。”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临到下工时间,陆骁还没回来,夏杰突然来敲门。
打开门看到是夏杰,夏熙之脸色由晴转阴,突然来找她,肯定没啥好事。
果然,下一秒,夏杰直截了当,“玲玲来信说你拿走了孟家的红宝石钢笔。”
夏杰脸色很不好,“孟家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你怎么走的时候还带走那么贵重的钢笔,你怎么好意思的?”
夏熙之笑了,打断夏杰的话,“不好意思,那钢笔是我救一个老大爷,老大爷给我的,可不是孟家的。”
夏杰完全不信,“你别撒谎了,玲玲说了,那钢笔是孟家祖传的。”
“赶紧拿出来,还回去,咱们夏家不允许有小偷!”
,夏杰脸色很沉。
“停停停,她爱说什么说什么,有本事她报警啊,那么贵重的东西,怎么不敢报警?
我救了老大爷这事,当时派出所可是有备案的,还了见义勇为奖章呢。”
,夏熙之抱着胳膊哂笑。
夏杰顿了顿,若是这事惊动了派出所,确实做不了假,可能是玲玲误会了吧。
“不管怎么说,如果不是因为抱错,你不在孟家也没有这种机遇,这机遇应该是玲玲的。
玲玲既然想要,那你就还回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