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坛子中的酒很快就尽了,胡铁花嚷嚷着让老板娘再上,老板娘却板着脸道:“姬老板留给我的钱,可只够你一天两坛酒,再多就没有啦!
没有啦!
再说你那么大岁数的人,还当自己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呢?少喝些!”
胡铁花被她一通训,讪讪一笑。
叶且歌也跟着笑起来,她站起了身,看了看已经中天的月色,道:“今天很晚啦,我明天还要出去找铁矿,胡大哥你也早些休息。
姐姐,你家的羊肉煲真好吃,明天能跟你学学怎么做么?”
小少年脸上带着一些薄红,眼睛却明亮得宛若天边的星子。
老板娘也不又被感染,跟着笑了起来,道:“当然可以,你想学什么都成。”
叶且歌笑起来眉眼弯弯,却忽然回身,对向楼上客房走去的胡铁花问道:“对了胡大哥,你还没说,那个沙漠里的老板娘,最后怎样了?”
胡铁花脚步一顿,却摆了摆手,终归,没有说话。
第13章明月不归沉碧海。
第十三章。
明月不归沉碧海。
那个将自己拖住,住在大漠里的小酒馆很多年的老板娘……最后到底怎么样了呢?胡铁花望了望天边的月色,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他们提起这个女人,总是说“她拖住了胡铁花”
,可是胡铁花后来才明白,自己又何尝不是拖住了她呢?一个女人一生之中能有多少个这样的别人口中的“许多年”
?回头再一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辜负了呢?
胡铁花没有告诉叶且歌的是,这个沙漠边陲的小酒馆,就是那个他住了很多年的小酒馆。
他走了之后不久,这里就遭了一次马贼,整个酒馆里的人都没有生还的。
而如今的这个,是另一个寡居的女子将之盘下来,重新又开起来的。
故事的结局偏向残忍,对于这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还是留给她一点美好的畅想才好。
胡铁花摇摇晃晃的往自己的房间里走,一边走还一边絮絮叨叨的喃喃自语:“问君悔不悔,问君悔不悔?故人不相问,纵悔说与谁?”
若时光倒流,再回到他的挚友请他帮忙的那一日,胡铁花依旧会选择跟他的朋友走。
所以,他不后悔,只是心中还是会有愧怍和遗憾罢了。
叶且歌的酒量还需要锻炼,和胡铁花一道喝得晕晕乎乎的,这一夜,她睡得出奇的好。
临睡之前,她还在心里默默的盘算着时间,算算日子,大概,这个月她送到京城给阿九的信很快就应当到了,月初就寄出去的给哥哥的信,也该到了吧。
和宫九动辄十来页的回信相比,叶孤城每次给叶且歌的回信总是简短许多。
他很少将白云城中的烦心事说给妹妹听,却会反复叮嘱她凡事小心,注意安全,有事就联系白云城的暗桩,不要强撑。
言语虽短,可是叶且歌却同样觉得很窝心。
曾几何时,她年少游历江湖,往家中传语报平安的时候,师父也会写下寥寥数语,如斯叮嘱。
那道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入梦而来,叶且歌在客栈有些坚硬却干净的床榻上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声“师父”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赵绵绵穿书了,穿到一本星际甜宠文里头,成为里头的抱错真千金,跟假千金抢夺未婚夫,最后沦落到被虫族活生生撕碎。穿书很可怕,女配更可怕,上有偏心亲爹妈独宠假千金,下有兄长跟弟弟偏爱假千金,未婚夫更加是对...
陈羽回到2009年,高考结束后,校花和青梅先后向他表白,但都被他义正词严地拒绝了。重生的他一心一意想要搞钱,想要与前世的白月光再续前缘,但中途似乎出了一点意外若干年后,陈羽已然成为超级富豪,回首往事,他不禁感慨我怎么就全都要了呢?一开始,我不贪心的啊!本书又名重生后成为亿万富豪很合理吧简介无力,请读者老爷们移步正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后我拒绝了校花和青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青梅竹马分手,林烟找了个穷男人,日子过的一穷二白。然而没想到,某一天发现,他的真实身份竟是权势滔天的千亿财阀。林烟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哭唧唧的抱住还没来得及换下西装的自家男人。我没什么本事,配不上你,豪门水深不好混。软萌小哭包被男人护在怀中。做我的妻子不需要任何本事,只要记得你是陆太太就够了,出了事老公给你兜着,什么都不要怕。结婚五年后总裁,需要提前替您准备好礼物吗,恭贺夫人娱乐公司港交所上市。正替儿子辅导功课憋着闷火的某总裁,松了松领带,不需要,把我送给她就是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一不小心穿越到漫威,发现自己拥有超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