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巫毒,血祭王的实力将会大大折损,在叶凌眼里,还不如上一次被他击杀的蛮龙。
银针刺入的痛感让血祭王冷汗直流,他早就知道圣手鬼医的手段,却从来没有想过这些手段会作用在他的身上。
接连两次算计叶凌,血祭王有一种变态的快感,可这报应来的太快了一点。
“不用挣扎了,你每动一下,银针就会深入一分,不想体会那蚂蚁噬骨的痛感,最好安静一点。”
看到血祭王狰狞的面容,叶凌嘴角泛起了一丝笑容,血祭王该死,所以他不会有任何的怜悯,如果是他实力不济被血祭王擒住,结果也是一样的。
“圣手鬼医的手段,还真狠!”
“狠?算不上!
跟你比起来我还是略逊一筹!”
叶凌扫了一眼床上死的不能再死的女人,冷笑一声。
“既然我实力不济,要杀要剐随便你,但没有了‘末日浩劫’的庇护,你认为修罗佣兵团的人会放过你吗?”
“放心,为了感谢你的提醒,我不会放任何一个修罗佣兵团的人离开华夏!”
叶凌从来不怕威胁,但为了不让自己身边的亲人受到伤害,他绝对不会放虎归山。
血祭王面色一寒,没有想到这一句无心的话,反而让他彻底的陷入了死局,不过他相信,叶凌不敢杀他,也杀不了他。
“如果你杀了我,我会让整艘船上的人给我陪葬,包括你!”
“凭你?也配?”
“你大可以动手试一试,我的脉搏连着定时炸药,一旦停止跳动船下的炸药就会全部爆炸,到时候所有人都会炸的连渣都不剩!”
血祭王舔了一下唇角,配上那张狰狞的脸,显得极为的阴森恐怖。
叶凌的心沉了一下,不管血祭王说的是真是假,他都多了几分顾忌,将定时炸弹连着脉搏,也只有修罗佣兵团的疯子才能想的出来。
“哈哈,你不敢杀我了吧,只要我不死,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死在我手里,包括你的亲人,你的女人……”
圣手鬼医也有顾忌的时候,血祭王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但在银针无限放大的痛苦中,他的笑容比哭还要难看。
“你找死!”
叶凌的杀意疯狂了涌了上来,他的确有顾忌,但并不代表他拿血祭王没有办法!
啊!
啊……
凄厉的声音从包厢中响起,叶凌暂时杀不了血祭王,但是他要折磨血祭王会比让他死更为痛苦。
两分钟之后,血祭王的手脚筋全部被挑断,只要血祭王的脉搏还能跳动,船下的炸药就不会被引爆,只是现在的血祭王已经彻底的变成了一个废人。
冷欣距离叶凌很近,她第一次看到这个男人动手,在他挑断血祭王手脚筋的时候,身上好像泛起了一丝血雾。
“你杀了我,杀了我!”
血祭王张了张嘴,几乎是嘶吼出声,伴随着血水从嘴角渗透出来,他整个身子开始不停的颤抖。
“想死?晚了!
挑断手脚筋,以你的实力再活一天是没有问题的,等船上的炸药被拆除,到时候你也差不多流血而死了。”
叶凌慢慢把情绪平复下来,离开‘末日浩劫’之后,这是他第一次有这么强烈的杀意,血祭王这个蠢货不止一次的触及他的底线,叶凌又怎么可能不把积压的怒火全部释放出来呢。
“恶魔!”
两个含糊不清的字从血祭王嘴里挤了出来,他很想自杀,但他现在连咬舌都做不到。
“修罗佣兵团暗杀寒高,到底是因为什么,是谁连三当家都能请的出来?告诉我这些,过一阵子我可以考虑给你一个痛快!”
只顾着发泄怒火,叶凌却把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现在想要从血祭王嘴里撬出点东西,好像更困难了。
“不用白费力气了,早晚都是死,你认为我会告诉你吗?”
听到血祭王的话,叶凌只是耸了耸肩,手中的银针微微一动,血祭王身上的痛感瞬间放大了一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27号入v,宝们记得收藏订阅哟方锦在临死前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传说中冷漠无情,杀人如麻,从没有过任何表情的面瘫魔尊他有一对小酒窝然后,就没有了然后再次睁眼,回到了十六岁,上有护短的师父,...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有着一头栗棕色头发,打着一个耳钉,身材伟岸,一双带着清晨露水的桃花眼,鼻梁俊挺,唇如玫瑰花瓣,棱角分明,看起来很潮很优越的魏逸豪,却烦恼不已学的专业从热门变冷门毕业后,工作更是难找吃饭房租都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