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脚不怕穿鞋的,任何时代都是一样的。
闫世威沉默,一时间也有些茫然。
心底突然之间,生出了几分后悔。
这一次,也许是踢到了铁板?
“家主!
家主!
大事不好了!”
正当闫世威有些追悔时,一道惊呼声,自远处传来。
古江畔,闫家所有人纷纷扭头,循音望去。
只见一位闫家神变境人物,快速奔腾而来。
“何事惊慌?”
闫世威到对方快速赶来,蹙眉质询。
“家主,不好了!
大事不好了!
那个大荒贱民,杀了个回马枪,又将博古城掀了个天翻地覆。”
赶来的神变境人物哭诉道:“不仅如此,他还接连洗劫了我们在城中开设的数个坊市……”
什么?
这个消息,让得满场闫家人瞠目结舌,嗤眼欲裂。
那个大荒贱民,竟然如此胆大包天?
他怎么敢的?
他竟然敢?
闫家诸人震骇,无不是难以置信,骇然听闻的表情。
“混账!”
短暂地震骇以后,闫世威醒悟过来,不禁震怒欲绝。
他千想万想,想了无数可能。
但打死他都没想到,秦阳竟然会有这样的胆魄,折返回博古城,杀他们一个回马枪。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竟然有如此胆魄和勇气?
即便他世称铁面阎王,性情桀骜。
但他扪心自问,易地而处,遇到这样的状况,也不敢如此冒险。
“太爷呢?”
闫世威问道:“狼神大人呢?”
“杳无音讯,无有动静。”
报信的人颤颤巍巍的回道。
可恶!
闫世威双拳紧攥,指节都是因为过度用力而变得惨白。
太爷他们的状况,只怕越来越严重了。
否则,绝不可能坐视那个贱民如此搅闹博古城。
“回去!”
闫世威一声令下,就要返回博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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