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离开盛京继续北上,这一路地广人稀,驿站越距越远,通常要日夜兼程三五天才能遇上一个。
天儿冷得厉害了,和北京的气候大不相同,骑着马,不戴上护腿,寒气从每个布眼儿里溜进来,吹在皮肉上针扎似的疼。
遇不见驿站怎么办呢,队伍要休整,不能总这么耗着,就在野外搭帐篷过夜。
王爷们的帐子是牛皮顶的,覆有厚厚的毡子,刮风下雨都没有妨碍。
戈什哈和护军的是普通的油布帐篷,只能说提供个遮蔽的地方,严寒是挡不住的,所以生火,各处都燃起来,火堆在漆黑的夜幕下蜿蜒伸展,把山脚都照亮了。
住处解决了就得考虑吃的了,戈什哈们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儿,整天啃窝头,嘴里淡出鸟来,一扎营就出去打猎了。
十几个人一队撒出去,像皇上秋狝似的,有负责围堵的,有负责狩猎的,半个时辰就可以满载而归。
定宜呢,毕竟没练过骑射,也和他们不搭伙儿,吃白食自己不好意思,伺候完了两个祖宗,就一个人出去溜达。
这儿看看,那儿看看,她弹弓拉得不错,瞄准了射树上夜栖的鸟儿,啪地一打,栽下来一只大个儿的。
她歪歪斜斜提溜着回去,大伙儿一看就笑了,“小树这是和鸟儿结下不解之缘啦。”
七爷从她手里接了过来,“大眼儿贼啊,这玩意儿能吃吗?”
确实没吃过,不过这猫头鹰体格不小,扔那儿跟只鸡似的,她踯躅着挠挠头,“能吧,我们乡里还有人吃老鸹呢,这肉可比它多多啦。”
她又接了回来,“给我,我去收拾收拾,烤鸟儿吃,嘿!”
帐前的空地上站着个人,不合群,静静眺望,目光如水。
大伙儿热热闹闹给猎物开膛破肚,掏挖干净内脏拿树叉子一捅,架起来放在火上烤。
篝火哔啵,肉在焰顶翻转,很快就散发出香味来。
定宜闻闻自己的猫头鹰,没有怪味儿,挺好的。
她喜滋滋往上撒盐,再来点孜然,烤得十分尽心尽力。
七爷蹭过来,就挨在她边上,她一看哟了声,“主子席地而坐成什么话呀,我给铺块帕子?”
“没事儿。”
七爷指了指,“味道好像不错。”
她咧嘴一笑,“您还是吃獐子去吧,我这个不知道最后是什么味儿呢,没的把您吃吐了。
您那么容易吐……”
七爷知道他暗喻粉头子拿指甲喂酒的事儿,狠狠白了他一眼,“说什么呐,我今儿就要吃这大眼儿贼!
快点儿,熟了给我撕条腿。”
一只鸟儿,能有多大的腿呀?定宜说:“您吃这胸脯子,胸脯上肉多,塞牙缝还能剩点儿。”
七爷又啧了声,“看你挺斯文个人,说话这么恶心呢!”
定宜只是笑,转过头朝大帐看一眼,帐外空空的,不见十二爷身影。
她怏怏转回头来,心里总归空荡荡的,说不出什么味道。
那天听他打趣说梳篦是姑娘送人的定情物,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她记下了,从此就常把犀角梳带在身上,也算对她那片懵懂春情的一点告慰吧!
自己心思百转,却不能叫人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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