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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忆上次把这围巾捧在手里的时候……半年前?还要更久。
遇到吴酩之后,好像意外很多,活得也很充实,他甚至没惦记起过这件东西,哪怕一次。
潜移默化还真是神奇啊。
祝炎棠平静地笑了笑,走到风口处,把围巾托起来,松开手。
天边最后一抹明艳已经消失,呼呼的风声中,暗色的围巾展开在暗色的空中,飘远了。
祝炎棠也不打算眯眼去看它飘到了哪里,只是闷头继续去找那个涂鸦本,最后在最内层找到了,和自己积累的最喜欢的那本台词放在一起。
翻开来看,天色实在太暗了,厚实的纸页被风刃裹挟,也是脆弱的,于是他钻回车里,重重地关上车门。
暖色的照明灯下,一笔一划映入眼帘。
吴酩的线条很干净,却有力度,人在他的笔下是活着的。
祝炎棠一页一页地翻,似乎什么都没想,又似乎想为那些错误捅自己一刀,只是静静地流下了眼泪。
认识吴酩过后,流泪对自己来说也变成一件自然的事了,是否可以称为幸运?
等到夜色完全降临,四周黑得像是马上就要有狼群出没,祝炎棠也把本子从头翻到了尾。
他把它放在副驾驶座上,拉开手刹,启动这辆快要被冻在荒原上的车子,幸好GPS信号十分稳定,祝炎棠有充足的信心在天再次亮起之前赶到丰宁县城。
颠簸时,余光又一次瞥到那本涂鸦,祝炎棠觉得难过,却也时不我待,他知道副驾驶上绝对不应该是一沓纸,而应该是一个人。
你在就好了,他不住地想,日出不好但日落很美,你在就好了。
吴酩是开车来的,那辆骚包的阿斯顿马丁,在小县城里一定极其显眼,祝炎棠深谙此事,自己戴着口罩墨镜穿着路易威登,也是极其显眼。
但也懒得管其他了,大清早的,他看见一个小旅馆就停车进去打听一下,倒也没像预想的那样要跑遍全县,很快就在国道旁的一个三层高的家庭旅馆问出了端倪。
管事的大姐这样问他:“红跑车……你找到是小吴?”
祝炎棠心想,那家伙真是在哪里都能打成一片,点点头:“是的。”
大姐又问:“他要找人,找的是你吗?”
祝炎棠又点点头:“应该是的。”
大姐叹口气:“人家已经走啦!
真是,要来就早点来嘛!”
祝炎棠一愣神,冷汗都冒了,他真怕吴酩傻乎乎跑到那鸟不拉屎的草原去逮自己,只得故作镇定:“有没有说要去哪里?”
事实证明,他有点太自我感觉良好,大姐瞥着他,道:“说是回家去喽,他妈妈好像来电话了,一个劲骂他。”
祝炎棠松口气,觉得世界真美好,转身要走,又想起来给大姐道个谢,结果一回头,正对上大姐挑剔的眼神:“整得跟大明星似的,你挺滋润。”
“啊?”
祝炎棠还是头一回面对莫名其妙的敌意,有点懵。
“小吴那孩子,我接触不多,但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好孩子!”
大姐眼睛一瞪,“你是他朋友还是他哥啊,人家找不着你可是哭了鼻子!”
这是连外人都看不下去了,祝炎棠点头哈腰地表了一定改的决心,驱车飞快地上了高速,把草原和县城抛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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