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穿了什么衣服,她说“白启纹”
身上血太多她没看清楚,“白景皓”
穿了一套白色的连帽运动服。
我往后翻去看物证的照片,凶器还真是把双立人,Pollux系列主厨刀,型号30721-200。
尸检报告说,这把刀跟“白启纹”
身上所有伤口都能吻合。
刀柄上提取到了“白景皓”
的指纹,没有其他指纹。
——一把随时都在用的菜刀上除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以外,没有其他人的指纹,我说,这事还能假得更露骨一点吗?
想到这里,我竟隐隐有些反胃。
盒饭还剩一半,勉强再吃了几口,愈发不舒服起来,索性就都扔了,又接了点热水,给自己泡了杯茶喝。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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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嫌疑人1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她说“白景皓”
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
为什么单单是袖口?
如果对着被害人全身上下捅了二十多刀,从主卧一路折腾到玄关,搞得房间里地上墙上到处都是血,凶手按理说也会浑身上下沾满血迹才对。
对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单单把袖口有血这件事拿出来说,就非常匪夷所思。
她会特意提起袖口被血染红,说明“白景皓”
当时,身上其他地方都没有血迹,至少没有明显的血迹。
李大妈在说他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时,没有再提起运动服上有血迹,也从侧面证明,当时那套运动服大体上还是干净的。
假设“白景皓”
在杀害“白启纹”
之后,无论出于什么考虑,想要换一套干净的衣服,此时就必须放下刀洗掉手上的血迹。
而且这样的话,新换的衣服袖子上又沾了血就不合情理。
唯一的解释是,他之前就穿着这套白色的运动服。
他可能确实刺了“白启纹”
,也可能没有,而是拿着刀做了尚不得而知的某些事,使手和袖口染了血。
不过,“白启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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