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审判员告诉周建伟退庭,转向周建祎问:“被告,你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吗?”
“有异议。
证人是因为我没有付他鉴定费,对我有意见。”
审判员追问:“也就是说,你承认去过证人的单位?对吗?”
周建祎反应不及,张口结舌:“嗯?……不,我不认识证人,也没有去过他的单位。”
纪琳举手示意,要求法庭调取当天周建伟单位的监控视频。
审判员准许。
再次开庭的时候,审判员当庭播放视频。
视频显示,一位中年女子走进了珠宝鉴定单位的大门,她就是周建祎。
周建祎地下了头,再无辩解。
一个月之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建祎把他人的埋藏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周建祎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周建祎不服,提起上诉。
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周建祎与蛋糕店达成和解,周建祎归还了戒指并赔偿了蛋糕店诉讼费和交通费,红叶亲亲蛋糕店同意不追究周建祎的刑事责任。
提起刑事自诉正是戴聪明和酷博士二人的主意,并帮助纪琳准备了一些材料和证据清单。
肖问豪制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订婚戒指》。
戴聪明在节目中讲解:“侵占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犯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本条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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