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体型硕大的霜鬃蛮牛,也从远处缓缓的走了过来。
一个粗壮,梳理着两条花白色的大辫子的身影,也缓缓的靠近了北地高塔的帐篷区域。
“老特鲁姆,你怎么来了?”
凯萨斯看见了老熟人,一脸欣喜的迎了上去,老食人魔像是刚刚睡醒一样。
“难得有这样的好机会,我也想跟着出来转转。
人老了,以后可能就没机会出来了!”
“老特鲁姆,你是刚刚到这里?”
“昨天就到了,我的呼噜声太响,所以睡在废墟南面的丛林里!”
凯萨斯的小手拍着脑门,老食人魔刚才就是从南面过来的。
“老特鲁姆,你一个人睡在野外就不害怕啊?我听老师说,西南的山林里就有丛林食人魔部落!”
丛林食人魔又被人们称作白皮食人魔,其实他们本是高地食人魔的分支。
在大约一万多年前的时候,高地食人魔内部生了一场激烈的内战,至于这场战争的起因究竟是什么,至今已无从考证。
最终,战败的一方被驱逐出了高地,他们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园,沿着山脉一路向南迁徙。
那时,罗兰大陆的最南端地区,因为气候过于炎热,加上蚊虫肆虐成灾,使得这里始终保持着一种亘古不变的蛮荒状态。
然而,对于这些食人魔来说,这里却仿佛是一个天堂般的存在。
在这里,即使是冬季,也不会有严寒的侵袭;而茂密的丛林中,则到处都布满了丰富的食物资源,简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食人魔们拥有坚韧且厚实的皮肤,一般的蚊虫很难咬动它们。
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使得他们的数量可以在这片土地上野蛮增长。
充足的食物供应让食人魔逐渐变得懒散起来,他们整天除了吃饭就是睡觉,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那原本高大的身躯逐渐变矮,体型也越来越肥胖。
更糟糕的是,原本普通食人魔能够活到近三百年的长寿,现在也缩短至只有约二百年左右。
丛林食人魔变得更加能生养了,他们的种群数量每一百年就会翻一倍。
在一万年前,路德维希城堡在这里重建的时候,丛林食人魔的数量就过了十万。
数量众多的丛林食人魔,已经远远过了丛林的供给能力。
他们开始攻击来这里开垦的人类,吃掉能够抓到的一切。
从那时开始,猎杀丛林食人魔就变成了日常的佣兵任务。
不过普通的佣兵远不是食人魔的对手,进入丛林的基本都有去无回。
直到路德维希城堡的魔法学校,将清理丛林食人魔作为了奖励任务,这才将食人魔的数量减少了九成左右。
路德维希城堡倒塌之后,法师联盟接替个这个任务,进一步的猎杀丛林食人魔。
“凯萨斯,我遇见丛林食人魔了,他们长得滚圆肥硕,白白胖胖的,他们连高地语都听不懂了。
连衣服都不穿,就在裆部围了一块兽皮,跟魔兽都已经没有两样了!”
“老特鲁姆,他们看见你就没有什么想法?”
穿着睡衣的凯萨斯,在老食人魔的边上坏笑着。
“你这坏小子,他们除了想吃我,不会有别的想法。
十几个丛林食人魔,挥舞着棍棒,哇哇大叫着冲向我,我只能送他们去长眠了!”
“老特鲁姆,你一个人就打死了十几个丛林食人魔?”
凯萨斯不是一点半点的吃惊,丛林食人魔身高虽然矮了点,身高也有两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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