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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一直都流行硬度高的宝石和半宝石,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次一级的黄玉、海蓝宝石之类也很受欢迎,简就有一个黄玉十字架,是他们的伯祖父送给她的。
简大概像爱丽丝这么大的时候,跟着父母去伯祖父家玩,有钱的伯祖父送了这件首饰给她,简很喜欢这个黄玉十字架,经常戴着。
琥珀现在并不流行,妈妈也觉得琥珀是便宜货,但颜色太美了,由不得她不喜欢,于是就可以在舞会的时候戴上,得意洋洋的向格莱谢姆夫人炫耀,是爱丽丝送她的。
格莱谢姆夫人颇有些羡慕妒忌,但那是人家亲妈,女儿孝敬亲妈,当然天经地义。
爱丽丝自己也戴着琥珀项链和手链,用的是手工打磨的圆形珠,直径跟她那条珍珠项链接近,衬着她雪白的肌肤,琥珀莹润,肌肤莹润,相得益彰。
*
威廉·金斯利甜言蜜语的赞美了爱丽丝,夸她越来越漂亮。
爱丽丝很有自知之明。
要说美貌,奥斯汀三姐妹都比不上伊丽莎表姐,伊丽莎可以算是即使放到后世也称得上美貌的女人。
奥斯汀家的孩子都有大大的眼睛和高耸的鼻梁,这是利家的强大遗传基因,妈妈认为这种高耸的鼻梁代表了利家高贵的贵族血统,很是骄傲孩子们都得到了这个显著的特质。
但这种高耸的鼻梁在男孩子来说不错,对女孩子的来说的话,就有点硬朗了,不怎么娇柔。
伊丽莎就有一个很好看的小巧的鼻子,鼻梁很温婉的不高不低,是那种柔和优雅的女性之美。
说起来,伊丽莎表姐的美貌可以说在奥斯汀家席卷了一下当时家里所有适龄的儿子,爱德华因为住得远,不常见到伊丽莎,稍微好一点,当时还没有结婚的大哥詹姆斯可是深深的爱上了伊丽莎,他比伊丽莎小3岁多,年龄上更为合适,但他因为是最大的一个孩子,性情上就有些拘谨,不像弟妹们那样活泼,伊丽莎并不喜欢他,而对当时才19岁的亨利很有好感。
亨利那时候还在牛津大学上学,年轻活泼漂亮,是个运动员,很会玩,也很会说话,讨人喜欢。
爱丽丝快到10岁。
这个年龄的小少女怎么打扮都好看,那是属于“青春”
的专利。
论长相她自觉算不上美貌,所以威廉也就是夸她“越来越漂亮”
而已,没有往死里猛夸她是多么美丽。
认识一个迷人的年轻男子的好处就是,你会在很小的时候就见识过男人的甜言蜜语,对此就会非常有经验,可以说提前有了免疫力,能很快分辨出别人说的话是真是假。
爱丽丝在辨别他人的谎言方面很有心得,可能是天赋,即使陌生人,几句话一说,她就本能知道对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威廉夸她漂亮倒真不是谎话,他有着有钱贵族少爷的倨傲,轻易不会夸赞女性美貌,十分率性,绝大部分事情上都能不费力的做到为所欲为。
他带好友卫斯理去见识贵族少爷们的享乐玩意,“诚恳”
的帮助他增长见识,有时候也会嘲笑卫斯理身上那种乡村男孩近似单蠢的淳朴气质,认为他要是想讨年轻女孩的欢心,除了2000镑的年金之外,还得有点其他的优点。
威廉对汤姆也还好,汤姆的舅舅朗格鲁瓦在下议院做了多年议员,也结识了不少贵族,朗格鲁瓦现在居住的维尔贝克庄园的主人波特兰公爵,就也是黑斯汀斯先生的朋友,也是金斯利男爵的熟识。
所以要是说起来的话,汤姆也能勉强进入威廉的圈子。
威廉对卫斯理、简·奥斯汀、汤姆之间的纠葛已经通过他的敏锐观察力弄明白了,本身这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就是普通的“你爱我但我不爱你”
的问题,这在爱情中太常见了,寻常得不值一提。
*
“真可惜简已经结婚了,凯茜又不愿意再进入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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