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阿云一介小女子,力气本来就小,再加心急之下,自然没有把韦大砍死。
事后,阿云选择了投案自首。
以当时宋朝的刑法,阿云谋杀亲夫是要被处死的。
但登州知州许遵是正直的清官,他认为,阿云还在母丧的期间,被迫嫁老汉,这个婚姻不是合法的。
这起案子属于杀人未遂案件,只能犯刑事责任,不能判死刑。
韦大的家人不服,把案件往上面告发了。
大理寺给出的结果是:驳回许遵的决定,判处阿云死刑。
许遵也不服,再度上诉,结果这个案子引起了朝廷的注意,甚至连宋神宗也知道了。
他就马上召集最宠信的王安石和司马光等人商议这个案子[4]。
王安石支持许遵,司马光觉得判轻了。
两人又开始争了,弄得宋神宗都不知道听谁的。
案子拖了一年多,神宗决定听从王安石的建议,按照一开始的判。
司马光不乐意了,且一记就是十五年。
十五年后,司马光上位,重审阿云案。
虽然正史中没有明确记载阿云最后的结果,但以司马光坚持谋杀案不能减刑的决心,以及野史记载,后世学者猜测阿云难逃一死。
司马光在这件事上为人诟病,甚至所不齿。
但史书上记载他为人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忠于君王、取信于人,又恭敬、节俭、正直,温良谦恭、刚正不阿,是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在历史上,司马光曾被奉为儒家圣之一(其余两人是孔子、孟子),评价极高。
只能说有才的人不一定适合当官,所以书中罚他去“体验”
生活,非常合适。
照我说,当官的不知百姓疾苦,还要成天嚷嚷为民请命,不如直接让他们体验一下百姓是如何疾苦的。
】
宋仁宗时期
宝元元年(公元1038年)
二十岁的司马光高中进士,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
天幕的话像是狠狠地打了他一记耳光。
司马光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天幕说的人真的是他吗?
**
天圣二年(公元1024年)
刘娥听完,果断将纸上司马光的名字划掉,同时在纸上记下“有才之人不一定适合做官”
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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