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待爱情的态度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将对方视作猎物、战利品、受害者,而他们自己是猎人;一类是将对方视作是白马王子或者是白雪公主,王子或者公主年龄没有限制,重要的是对方是否具有‘王子’或者‘公主’的位格。
无论看多少旧时代的书,我也无法从书中找到任何一种我所能认同的‘爱情范式’。
我不是没有换上妈妈为我准备的裙子和鞋,坐在高背椅上,学着她文雅地读《安娜·卡列尼娜》。
那本书里充满了社交舞会、仆人、军装穗带、偷情……还有幽会。
按照妈妈的说法,安娜之所以会扑向火车自杀,还能是什么原因?她是那么美丽、富有……都是社会的压迫、丈夫的虚伪、情人的变心,是这一切的一切,把迷人、高贵的安娜逼上了绝境。
安娜她是为爱而死的,很多人都这么说。
即使是列夫·托尔斯泰也没能说服我。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得了,她出生在一个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坏的年代,丈夫不爱她不假,但这能够构成出轨的理由?出轨被丈夫发现后还认为丈夫的原谅是一种虚伪。
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跟情人同居,后面还希望情人脱离现实跟她去乡下隐居……我完全搞不懂她认为丈夫不爱她还不肯离婚的理由。
那么《了不起的盖茨比》又怎么样呢?
一个穷小子用尽手段成为大富豪后旧情不改,始终执着于对初恋的爱?
别搞笑了。
在我看来,盖茨比从头到尾都没有爱过黛西。
他既然选择跑路奔向自己的前程,为什么不能接受她没有顶住家庭的压力选择了结婚?只因为要等他建功立业、升官发财,她就活该无条件在原地等他?不然那就是背叛?什么狗屁道理。
黛西最终拒绝和盖茨比结婚,根本不是大多数人共情盖茨比所脑补出来的什么不可跨越的阶级差距。
人生来一定会想要自己没有的东西,当盖茨比用尽全力向黛西扔过去从巴黎伦敦买来的昂贵寸衫时,他就证明了他确实不是黛西曾经爱过的那个盖茨比——盖茨比只是想要证明自己,黛西对他来说,只是个能证明他自己的符号罢了。
所以他后来才会暴怒:我做到了,该有的我都有了,我什么都更好,我比得上所有人,不比他们任何人差,你为什么还不跟我走?
可是黛西已经说了想要和他私奔,在旁人看来,黛西这种行为在整个上流社会都算是非常疯狂和不理智,是他碍于自尊,无法接受。
那么,又有什么好说的?
还有《少年维特之烦恼》。
我原本只是冲着所谓的‘维特效应’来看这本书的。
所谓‘维特效应’就是以连锁反应发生的多起自杀事件。
小说的大致内容是主角维特有位喜欢的女子,但这位女子跟他人订有婚约,维特最终受不了单思之苦,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本来是一个有点浪漫主义的爱情故事,可是却有许多自觉有类似遭遇的人受到书中内容的影响,开始陆续模仿维特自杀,小说一度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成了禁书。
虽说维特是作者歌德根据自己经历所虚构出来的角色,但这样的角色却蕴含着使他人自杀的力量,这世界运行的逻辑果然很有趣。
然而我细细看过之后,却大失所望,或许我从来都不是维特这种性格偏激敏感的人,我完全感受不到这本曾以连锁反应引发多起自杀事件小说的魅力,我无法理解维特行事的逻辑,嗯,说完全不能理解也不对,我应该是能够理解,但现实生活中绝对不会想要理解这种人。
小说一开头我就看到一个女孩子仰慕他,他却以此为乐,我认为稍微有点良心的人都做不出来这种事,之后他爱而不得,我更是觉得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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