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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最开始每一个温楚淮拒绝傅知越的场合一样,傅知越会热切地冲过来,空门大开,将他抱住。
跟他说:“我不走,温楚淮,我喜欢你。”
狗只要认定了主人,这辈子就只有这一个主人。
可是它的主人现在,连自己的命也不是很想要了。
夜色深浓,不像是还会亮起的样子。
温楚淮还是睡着了。
傅知越背着他,悄悄往水里下了两粒安眠药。
那东西也伤胃,为了防止有人拿它作为自杀的工具,现在的安眠药里面还加了催吐的成分。
但是没有办法。
清醒的温楚淮像是要拿尼古丁把自己埋起来了。
傅知越把温楚淮抱回了床上。
一米八的人,抱起来几乎没有什么重量,盖上被子,也几乎没有多少起伏。
傅知越走后,花里胡哨的床单被罩都换成了白色。
是温楚淮喜欢的颜色,日日打交道的颜色,也是最容易看出脏污的颜色。
是温楚淮这种洁癖最有安全感的颜色。
此刻几乎和温楚淮的脸色融为一体,唯一有些色彩的是长度适中的头发,其他的,就连浓密的睫毛在雪白一片里,也没有什么存在感。
傅知越没再穿衣服,就光裸着脊背,去收拾了客厅堆成山的烟头。
期间温楚淮的手机响过几次,傅知越拿过来,见不是医院的电话,就挂断了。
做完这些傅知越搬了个小凳子,坐在温楚淮床边。
睡梦中的温楚淮褪去了方才疯魔一般的妖冶。
湿红的眼尾也慢慢转为苍白。
只是不知道梦到了什么,有水汽在睫毛下汇聚,渗出来,坠入发丝和枕芯。
傅知越替他抹去了。
和九年前一样。
九年前的温楚淮学会抽烟,九年后的温楚淮开始酗烟。
温楚淮自己可能都不知道,他情绪低落得太明显了。
明显到像一具行尸走肉。
傅知越抹了把眼睛。
搁在被子上的手,隔着厚厚的被褥,捏了捏温楚淮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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