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心思灵巧的女孩,上次闲谈中,她随意脱口而出,说下次来家里不用拘束,随性点就好。
沈汀就记住了,这身打扮明显用了心思,不太过随性,简简单单的,到别人家里做客足够了。
让开身子,何兰热情的拉着沈汀进屋,看见她手上拎着的补品,眼中闪过笑意,嘴里却嗔怪道:“来就来了,买什么东西?”
沈汀得体的笑:“我妈妈说这个浆益气补血,所以让我买点给阿姨喝。”
说着,把补品递给她。
何兰客套了一会,眉开眼笑的从她手里接过补品,两人在沙发坐下,何兰爱不释手的拉着沈汀的手,跟她聊家常。
原牧已经没真正回到家里来了,上次只匆匆吃过饭就走了,今天帮两个狗狗接骨头,替一只猫做了摘除手术,加上心里有心事,一整天都好像泡在泥沼里,浑身乏力,累极。
就这样回到曾经无比熟悉的家,好像找到了归属一样,沉重的疲倦扑面而来,原牧看了眼在客厅里聊得火热的两人,往楼上他搬出去之前所住的房间走去。
推门而入,里面的摆设跟记忆力里的重叠,一切都没变。
房间窗明几净,桌上没有一丝灰尘,窗帘还是他喜欢的简约天蓝棉麻布料,床单和被套还是他念书时的黑白格子,角落里简易的篮球框没挪地方,地上一个半旧不新的篮球依旧静静的待在原地。
原牧翻开桌上纸张泛黄的书,眼眶有些湿润,时光在走,有些人走了再回不来,可是有些人还好好的在这世上活着。
任性了这么多年,也是时候该醒过来了,爸妈已经不再年轻,他也过了肆意妄为的年纪,该尽一尽做儿子的责任了。
拿出钱包,从最里面一层里翻出一张照片,原牧拇指摩挲着画中女孩的脸庞,眼神比平日要柔和很多,那是看着恋人的眼神。
“玥言,今天是你的忌日,两年了,你在那边过的好么?”
你说以后想开一家宠物诊所,雇最好的兽医,收养那些流浪的小动物,给它们医治疾病,做饭喂饱它们,给它们一个家,我都替你做到了。
你知道么?你刚离开的时候,我每天沉浸在痛苦中,不可自拔,整日酗酒,脑子昏昏沉沉,不想出门,整日躲在昏暗的房间里,不想看见一丝阳光,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盒子里。
那是你最讨厌的人,你像阳光,开朗活泼,怎么会喜欢那样的人呢?
我被强制拉出房子,阳光刺痛我的眼,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我要瞎了,直到我看见家门前那颗金黄色的银杏树。
秋天来了,你最喜欢的秋天。
我重新振作了起来,试着忘掉沉浸在悲痛中的上瘾感,走出去重新接触这个躲避了两个月的世界,接触你喜欢的事物,收养那些流浪动物,一件件完成你身前所遗憾的事。
我去看你的父母,陪他们去公园散步,给他们将你身前的趣事,直到他们决定搬去隔壁城市,你的哥哥那里。
两年了,时间在走,我已经能坦然面对你的离开,只是偶尔想起来还是会心疼,可是现在,我想我应该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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