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胜利正色的道:“明天附近几个村,都将集结民兵和猎人。
上山去围猎狼群,子诺你……”
。
“行,我也去,”
林子诺立马答应了下来。
“不许去,”
奶奶和妈妈同时开口。
“不是不是,”
金胜利连忙摆手:“我的话还没说完,我的意思是:子诺你太小就别去了,能不能把猎狗借给我们?。”
这话顿时把林子诺给难住了,在猎户的手中,枪与猎狗就是自己的宝贝。
枪是凶器,如果借到心思不正的人手中,他拿去杀了人,自己还得踩缝纫机。
猎狗是最忠诚的伙伴,有些人把别人的东西不当回事。
好端端的猎狗借出去,要么伤痕累累的回来,要么死在山上,根本回不了。
狗的价值不高,但一变成猎狗立即身价百倍。
所以它的价值很难界定,赔偿起来相互扯皮足以让人头大。
所以想借这两样东西,必须知根知底,而且关系极好才行。
村里借猎狗,金胜利因为以前当兵的时候受过伤,所以围猎他本人是不上山的。
对于使用的人,林子诺可不放心。
可如果不借,又说不过去。
这是集体行动,为了全体村民的安全。
别人上山猎狼更危险,人家连生命安全都不顾,你几条狗都舍不得?
在这个时代,讲究的是舍弃自己的利益,顾全集体的利益。
为了全体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的人是真的可以做到连命都不要。
所以金胜利倒并不是有意为难自己,他在军队多年,总是习惯了牺牲自己,保全大局的思想。
他是真正上过战场,为国家流过血的军人。
林子诺相信村子如果真的遇到了危险,他也会第一个站出来,为村民付出生命。
“好吧!
我借。”
林子诺无力的道。
经过后世那个自私自利的社会,对于这个时代的情怀还是很敬佩的。
“你放心了,不会伤了你的狗的。”
金胜利看着她的样子哈哈大笑:“这次张老炮也会去,你的狗不是他那买的吗?到时叫他来使用。”
“什么?张爷爷也去?”
林子诺惊的站了起来,这些狗本来就是他的。
自己这都快养熟了,两者一见面,岂不是要‘旧情复燃’?
“那我也要去。”
“不行。”
还是奶奶和妈妈。
林子诺挠头,这是集体一起行动,显然扯师父没用,不然立马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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