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氏一家四人欢欢乐乐的坐上驴车去镇上赶集,早上的天气有点冷,但盖不住几个人赶集的热情,吴氏将家里的棉被披在三个人身上,凤锦书和长安裹得只剩下一双眼睛。
凤锦书以前从小生活在城市,她很多时候都是逛超市,逛夜市,并没有见过农村的集市。
“咦?阿锦,你的镯子好像变样了?”
驴车上,几人正说着话,吴氏不经意的扫过凤锦书的手镯,便问道。
“是吗?我看看!”
凤锦书低头扒拉着自己的手镯,好像是有哪不一样了呢?
凤锦书挠挠头,究竟是哪里不一样了呢?
“我看看,我看看!”
长安把头伸过来凑热闹。
“嗐!
哪有不一样,不就是比以前亮了一点嘛!”
长安打着哈欠,不经意的说道。
对呀!
亮了!
绿色的那颗以前原本也是黯淡无光的,现在也和前面几颗一样熠熠生辉,里面似有光华流转。
凤锦书仔细端详着手镯,心里想着——多会儿亮了的呢?她昨天睡觉前还没有亮呢!
难道是睡着后?
对!
一定是!
她之所以这样笃定,实在是因为她天天一天看好几遍,醒来看、睡前看——总而言之,一有时间就看!
就盼着手镯的宝石能够亮起来,她好早早的弄清楚事情的原委!
还有,她昨天晚上做的梦,难道也是因为手镯点亮后触发的记忆?难道她的记忆要想全部恢复,手镯是关键?
凤锦书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她心里挺开心,之前一筹莫展的事儿,现在终于有了眉目,这次阴差阳错的去陪游书茗,没想到还有这效果!
看来,小彩很喜欢游书茗的故事呢!
啥?你要问她小彩是谁?当然是手镯了,她不知道手镯的真实名字,当时也忘记问老奶奶了,所以她就临时起了个名字,也不知道小彩喜不喜欢它的新名字!
此刻如果手镯会说话,估计会嫌弃死,什么烂大街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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