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的单位在镇上算是比较大的,在建设之余,还是有不少边边角角的闲置土地。
这些闲置的土地,并不被大家看重。
毕竟,在单位里有食堂,食堂里有专门的师傅做饭菜,提供给所有的员工。
能用便宜的钱吃到好吃的饭菜,又何必自己劳心费力去种菜做饭?多数人渐渐放下了锄头。
正因为如此,我们家搬到镇上之后,很自然地从大家废弃的土地中找到了几块可以用来种地的区域,经过一番平整,种上了一些蔬菜。
我妈提醒我们:“什么都要用钱,如果能够省钱的地方,尽量省。
不要小看了每天省两块钱三块钱的蔬菜钱,这些钱加起来就不少呢。”
尽管小,对菜地的起用还是有一些概念的。
从那以后,我爸妈会趁着店铺关门之后前去进行一些蔬菜的种植和浇水等工作。
我有时候也很好奇,我们家种的菜居然渐渐不仅能供给我们自己食用,还常常能够提供一些我爸的其他同事。
经过一年时间之后,我们搬到了新租的地方,后面有一个小水泥坪。
这个小水泥坪上已经年久失修,闲置无用。
爸妈问询了大家的意见,都说这个小水泥坪没有任何用处,如果谁有用可以用。
我爸妈听了之后,开始对这个小水泥坪进行允许的“改造”
。
小水泥坪依旧是小水泥坪,只是在其上面用煤球灰铺了大约一尺高的一层。
我当时觉得很好奇,就这么一尺多高的煤球灰,能做什么用呢?
我的好奇很快有了答案。
在煤球灰的边缘,一些小苗长出来之后,爸妈用了一些方法,做了一个简易的棚子,小苗顺着简易的棚架生长起来,形成了一个由苦瓜藤搭成的小凉棚。
在这些小凉棚底下,还长了不少其他小植物,形成了空间充分利用的状态。
那一年的苦瓜特别疯狂地成长着,我们吃都吃不完,送了很多给其他人,我们仍旧能保证每天餐桌上有苦瓜吃。
那是一种特别神奇的状态,以前不喜欢吃苦瓜的我,那一年看着苦瓜长大,摘下来,洗干净,吃得很开心。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那些苦瓜的味道,从来没有过的那么香甜。
我曾经将那当成经验说给我的同学和朋友们:“你们家有煤球灰吗?有的话,用那个煤球灰来当土壤,长出来的苦瓜比一般的苦瓜水灵,比一般的苦瓜好吃不知道多少倍。”
这是我很长时间认为的状况,直到后来才明白,真正让苦瓜长得很好的原因,并不是煤球会为土壤种植,而是我们的邻居家做豆腐。
每天做豆腐需要浸泡豆子,还要进行很多洗工具之类的事情,大量与黄豆有关的水要当成废水处理掉。
我爸妈将这些水充分用来浇灌我们家的菜地,因此,我们家的菜地得以有充分的营养水供给,这样的土地肥沃程度,远远不是一般的土地所能比,很自然地,那上面长出来的苦瓜,味道也与一般土地上长出来的苦瓜不完全一样了。
不仅苦瓜,那总共不到一分地的菜地上,我们一年四季都有不少菜可以吃。
一天晚上,我们家来了一些客人,大家坐下,屋子里满满当当,几乎挪不动步。
大家围着火锅,一边吃,一边涮菜,一边喝酒……经过一段时间,眼见着一盆菜吃完,又续上一盆菜,一盆菜又吃完,再续上一盆菜……我看着特别像童话故事里那源源不断提供热腾腾饭菜的神奇锅碗。
而这神奇,正好是因为我们家后屋门口就有一块小菜地,小菜地上的菜,可以不断取,不断就着旁边的水龙头洗干净菜,不断提供到饭桌上。
那一天晚上,仅瓶装酒就喝了四瓶,散装酒喝了一个不可数,我也见识了,不止我们小孩子的战斗力强悍,大人真的敞开来吃,也是很夸张的。
那个铜火锅,不知道总共加了多少炭。
其他人吃着,我妈在旁边坐着,一方面照料那火锅,确保炭火充足,一方面照料那些菜,确保菜不断供。
至于我们,我妈则不断催促着,让我们一定要早些休息,不要管大人们在吃什么喝什么聊什么……我不知道我那天晚上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更不知道我们家那么多亲戚朋友何时离开的。
只记得第二天早晨很晚了,我爸才睡醒,醒来的第一句话问我妈:“清华啊,你来看,这帐子上怎么有花呀?”
帐子上哪里可能有花?只不过是喝酒喝多了,宿醉之后,眼睛花了罢了。
那天早晨我去菜地上看了看,竟然菜地上还有不少菜,了不起。
喜欢最高学府请大家收藏:()最高学府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