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有东、西两大市,在景元的坊市制度下,整个京城可以进行经商的地方,但东西市的“经商规模”
和“经商成本”
却不是一样的,因西市地处“长安县”
,而东市地处“万年县”
,所以“西市”
实际上才是京都的“商业中心”
。
这里聚集了中外最富有的商人,也有着东市难以比较的奢华。
所以,在京都开酒楼,也要在这两市中选择一处来开展,若是成本充裕,可以在西市开“大酒楼”
或者中型酒楼,这种酒楼往往都是数层以上,装潢的饰品琳琅满目。
若是“小本经营”
,那就去东市开一间“酒肆”
,专门以“普通百姓”
的消费者为主东市开店:成本低消费也属中下,客户以平民百姓为主,类型单调。
不过在选址之后,并不代表可以直接“购买”
场地直接开酒楼或者酒肆,京都“市场管理”
制度严格,在东西市开店,一定要先报备给“诸京署”
,诸京署是管理京城商业市场的最高机构,最高长官为“市令”
。
当然啦,京都商人开店,也不可能每个申请人都接触到“市令”
,所以在开店之前,要先找到餐饮行业的“行头”
或“肆长”
,他们是等于“商会负责人”
一般的“基层市场秩序管理者”
,既由商户共同推荐,也经过官府批准,属于“半编制”
的地位性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