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件颇有难度的事情,即便现在刀枪不入抗性也高,但赵风也没有太过膨胀,这副本里猛人太多,还是先堆属性要紧。
鱼肠剑换下了绣春刀,青魔手替代了屠夫双刀,如今赵风不光防御能力超强,攻击力也瞬间上了好几个台阶。
东西到手,按理说林仙儿就没用了,如果不想找自找烦恼的话,这时候就该杀人灭口了!
不过赵风没有……
这不是怜香惜玉,也不是下不了手!
虽然林仙儿确实极度诱人,但对赵风来说不算什么,变身以后不管是学姐形态还是女皇形态,论起来漂亮来,也绝对不差分毫。
换句话,对于美色,赵风自带天然的抗性,除非是那种真的美到能影响自然法则的,不然光靠脸蛋和身材,根本影响不到赵某人的心态。
之所以留着她,是因为这位不光和许多一流高手有一腿,还认识几个顶尖强者,在赵风对林仙儿下了黑手的情况下,这些人自动成了他的敌人。
不留着她,别人怎么知道坏事是谁干的呢?又怎么找上门来送死,送技能送装备还留下源力呢?
……
江南风茂,以苏杭最为繁华,曾经的李园,现在的兴云庄,就地处在苏州,不光风景秀丽,占地面积还挺大。
“苟大户……”
赵风看了一眼兴云庄,心里充满了羡慕,要说这古代别的不行,房子倒是大的不可思议。
一路过来的时候,赵风也打听到了兴云庄的情形,在许多附近的居民眼中,“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的李家,可是在江南赫赫有名的。
可惜出了个败家子,祖辈的基业都被别人占去了,堂堂书香门第进士之家,居然变成了江湖人的土匪窝,这是让本地居民极度不满的事情。
当然,不满归不满,他们也不会当面表现出来,武林中人脾气大多不好,他们这些升斗小民可不敢招惹。
不过背后就难免有些议论了,这些议论李寻欢离开了十几年,落入龙啸云的耳中就听了十几年,是个苏州人都知道,他龙啸云是夺了兄弟基业和妻子的伪君子,一个令人十分不齿的家伙。
“爹,你听说了吗?”
龙小云神神秘秘的跑进书房,后面跟着几个帮闲小厮,诚惶诚恐的提着东西。
“什么事?”
正准备出门的龙啸云见到儿子进来,不由得露出了笑容,“你又听到什么消息了?”
龙小云:“听说林仙儿遇到妖怪了,爹你不去看一下吗?”
“什么妖怪?”
龙啸云皱眉,“那女人又怎么了?”
即便是有过一腿,但龙啸云依然不太愿意和林仙儿打交道,那女人太邪门儿了,对他这个有家室的男人来说,还是离的越远越好!
“鹰翅妖啊!”
龙小云绘声绘色的说起了林仙儿遇妖记,尤其是那妖怪吸走了林仙儿的精气,却留了她性命一事,被吃瓜群众编出了不少版本。
这一说起来,龙啸云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他最近注意力全在李寻欢身上,因此并没有心思关心其它,所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江湖中出现了一名鹰翅妖,居然和梅花盗齐名了。
“也有人猜测,梅花盗和鹰翅妖是同一个人,不过我看不是,梅花盗从来不留活口,如果林仙儿遇上的话,她绝对不会还能说话!”
龙小云分析了两句,然后很自然的转移了话题,他本来就是来和龙啸云打个招呼准备出去玩的,鹰翅妖什么的,只是一个话头而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