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是来打工的,想找个住处。”
记展越说越难过:“我们这个房子,是老瓷砖厂建给工人住的,厂子早没了,工人很多也不住这里了,都租出去,这一片都是这么搞的。
所以我没觉得小凌有啥,哪知道……哎!”
左邻右里都来了,七嘴八舌。
“他打啥工?就没见他早上七八点出过门!”
“我有次起夜,我们家客厅那帘子没拉,我看见他才回家,那都半夜四点了!”
“他穿的那些衣服也怪,对了,我听说他净和那群跳舞的老太婆一起。”
“肯定是杀了人,跑了!”
屋里打扫得太干净,垃圾全部倒掉,冰箱空空荡荡,确实有点像跑路。
但季沉蛟越看越觉得站不住脚。
这个叫凌猎租住在这里,杀了自己的邻居,给他换上自己打腰鼓时的衣服,动机是什么?杀人的手法还那么熟练,是受了什么人的指使,潜伏在这里就等着行动?真有这么专业,还不怕暴露身份,为什么要住小半年才行动?
但无疑,现在凌猎是头号嫌疑人,当务之急是找到他。
记展的合同上有凌猎的联系方式,季沉蛟打过去,却显示已经关机。
这就更像畏罪潜逃了。
季沉蛟让技侦追踪这个号码。
重案队的技侦叫沈栖,是队里的老幺,网络技术非常了得,为人处世却少根筋,连刑侦支队的队长和副局他都敢呛两句,唯独佩服季沉蛟,是季沉蛟迷弟。
“好的哥,交给我!”
沈栖喜滋滋地接过任务。
凌猎暂时下落不明,其他侦查却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斜阳路的住户对凌猎知之甚少,对黄勋同却是人人都能说上一嘴。
黄勋同在这儿住了起码有十年了,起初是租住,后来摆摊、搬货、洗碗攒下些钱,就从户主手里把房子买下来。
买得早,加上斜阳路的房子又破,户主急于出手,让黄勋同捡了漏。
要说名声,黄勋同的名声比凌猎更差。
早前几年,他还算安分,同时打几份工,白天在工地下苦力,晚上在夜场当保安。
但后来大概是攒够钱了,又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栖息之地,他开始游手好闲,还总带按摩女回来。
现在住在他家的邵铃算是他处得最久的。
“他这种人咱见得多了,乡下来的,没爹妈管,也没个扯证的女人,一辈子就这样。”
和黄勋同都住在六楼的邻居说:“他家里那些事我也不瞎说,但烦就烦在,他爱喝酒,经常半夜回来,铁门关得哐当响,吵得我们家孩子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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