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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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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弟身体不强壮,但是人聪明,眼疾手快,最适合以巧胜力的方法。

所以我参考了这些流行拳脚后,取快速犀利,取消花巧虚招,教给叶小弟,同时也把我那卸人腕子的手法教给他,用在这拳脚上,很适合。

叶小弟很喜欢这种拳脚,简单轻便又实用,尤其是卸人腕子的功夫,令他顿时有一种“我爱腕子”

的表情,我有一瞬间自己也许错了的想法。

练习这种手法除了手指要有巧力手劲外,还需要了解手臂结构,练的不到家,把人腕子卸了留下后遗症,接上了人家手臂也废了。

练到最好的时候,接上后一点损伤都没有,我也没有练到这种程度,最多接上后没什么大碍,但是这腕子将来就容易脱臼,所以我也不大用这种手法。

叶小弟卸人腕子总比往人家眼睛上按辣椒面好一些。

虽然人和动物是有区别的,手腕和爪子还是不同的,但是原理一致,劲力差不多,我就把他带去屠宰场练手。

等练完了牛羊猪后,将来再练鸡鸭类,等到能把小麻雀腿能随意接上的时候,就练成了。

其实我也没到那程度,我就能随意的卸一下鸡鸭那程度,还要拜卫家厨房所赐。

将来叶小弟从屠宰场出来,就要想法去哪个养鸡场看看去。

进屠宰场的时候一片血淋淋,看到叶小弟面不改色,表扬:“小华很勇敢。”

叶小弟一扬下巴:“我爸砍人我都见过,死人我都没怕过,还怕死牛死猪死羊?”

哦,我忘记他爸是黑的了。

不过叶小弟也没自豪几秒钟,随即垂头:“我妈就是怕这些,然后就跑了。”

哦,善良美女抛弃黑色会投奔光明的故事...他爸难道是抢的老婆?

叶小弟的进步是很大的,每天上午学两个钟头课本,练一个钟头拳脚,买菜做饭,等我回来吃饭后检查作业,然后去屠宰场练习一个钟头的卸腕,然后拎回一些杂碎来——叶小弟人机灵聪明,嘴巴甜人谄媚,卸腕之余给人打个下手收拾东西,不怕脏不怕臭,最后总能混出一些心肝肺肚肠之类的改善生活。

虽然身上总带着点味道,回来就洗衣洗澡的折腾,看着就和卫少一样有洁癖的样子,可是偏偏在那臭烘烘的地方待得不亦乐乎,让我不由想到,难道他爹是混黑的,这小子天生就喜欢见血杀戮?这可不是好事。

我养的小弟将来是要长脸的,可不能混黑。

我旁敲侧击的给他树立人生远大目标的教育,叶小弟眼珠子一转:“锦衣,你是不是怕我喜欢屠宰场当屠夫啊?”

我倒不怕你到屠宰场当屠夫,我怕你喜欢屠人。

没见哪个小孩喜欢那场合啊,难道我拣回来的小弟比较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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