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井里放置着一个长宽两尺的大笼子,一只金红色羽毛大红冠的大公鸡神气活现地仰着脖子打鸣,黑色的尾羽高高翘着。
王奉光手捧着小米,正在给大公鸡喂食。
那常胜大将军骄傲地撇过头,似乎很不屑他手里的小米。
“咳咳,”
王沅使劲咳嗽一声,王奉光这才发现女儿,放下小米,道:“女儿,爹这次可买到了一只好鸡,你看这羽毛多油亮多有光泽,两只腿也有力气,翅膀扇起来能飞十米高呢!”
王沅似笑非笑盯着大公鸡瞧,王奉光身上一寒,忙吩咐人把他的鸡放到别处去,然后对女儿说:“乖闺女,如今爹爹已经很少买鸡,这次好不容易才看上这只,你可不能给我炖了啊。”
“哎呀,爹你放心,女儿肯定不会给您炖了的。”
王沅心里好笑,看来王奉光还没有摆脱她炖鸡的阴影。
父女两进了屋里,王沅道:“您明天出发去上林苑面君,此去有好几天,女儿特地过来看看您的行装整理好了没。”
王母过世后,王奉光一直都没有续弦,家里也没有妾室,只有一个老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韦氏是儿媳妇,有些事情不好插手,王沅这个做女儿偶尔替老父拾掇。
她察看了一遍行装,增添了一些必需品,才放下心来。
王奉光坐在椅子上喝茶,看着女儿忙活,道:“不用那么紧张,随便带两身衣服就够了。”
“那可不行,虽然说您与陛下早就结识,但是如今的陛下可不是当初那个游荡民间的落魄小子了,君前失仪可是大罪。”
王奉光搁下茶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实话,如果不是陛下召见,我根本就不想去。”
他依靠祖荫,生活无忧,斗鸡走马,万事都不放在心上,然后这辈子唯有两件遗憾事,一是女儿婚事坎坷,连丧三任未婚夫,命硬尅夫的名声传出去,这辈子恐怕很难嫁个好人家了。
二是因为邻居余家,出身狱卒的余文汉,中年得志,女儿成了皇后,飞黄成达了国丈。
王奉光年轻的时候与余文汉有些龃龉,如此,他高高在上,成了长安城炙手可热的新晋权贵,自己拍马都赶不上人家了。
王沅知道他的心病,更了解自己的父亲就是一个老顽童,有些担忧,“爹,余家现在是皇亲国戚,您可千万要收敛脾气,万不可与余家人发生冲突。”
王奉光闷闷地说:“他余文汉还没有因为皇后女儿封侯呢,神气什么!”
王沅无奈道:“陛下能够登基为帝全都是仰仗大将军冯熙,群臣提议立冯将军之女为皇后,但是陛下说了一句糟糠之妻不下堂,坚持立了原配妻子为后。
余家姐姐在陛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而且又育有长子,她父亲迟早能封侯。”
王沅所说的事情在民间广为流传,人们多称颂当今圣上,文人骚客更是以帝后的故事为蓝本书写了不少诗歌来歌颂。
女儿说的事情,王奉光未必不知道,只是过过嘴瘾罢了。
“我看您就是闲的,希望有个人跟您斗斗嘴,乐呵乐呵。”
王奉光与余文汉严格说起来确实没有大仇大恨,也许是某次余文汉的公鸡都赢了他的公鸡;或是他的儿子揍赢了余家的儿子,都是些小事情,但他们是固执的人,又爱斗个嘴,一来二去的,就结上仇了,其实自从余家搬到长安城去后,少了人斗嘴,王奉光还有些不习惯了。
被女儿说中了心思,王奉光有些不好意思,强辩道:“他家的蕴秀有天大的运气,我再想想你,就觉得难过,看他就不顺眼了。”
“那是蕴秀姐姐有做皇后的福气,这种福气不是人人都有的,您以后就别提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在以光和希望为主调的奥特曼世界里,变成了以邪恶为代名词的黑暗,红荼只想给自己唱一首凉凉。于是黑暗阵营里就多出了一个恐怖的二五仔。红荼虽然我是为黑暗,但我依旧向往光明。众boss这就是你吞我们的理由?醒醒吧!你是不可能变成光的!群号323474794调戏作者的,就不要来了已经够多了...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身怀神捕系统,穿越高武世界,成了一个小小捕头。只不过,陆乾当捕头只想抓贼升级武功,在这危险的高武世界自保,顺便惩奸除恶,怎么当着当着就当到皇宫里头去了...
不会真有人喜欢看废物流量们天天在影视综艺和社交媒体上刷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