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她拿着那些花花绿绿的荷包也没用,平时她若是出门,都是贴身携几张银票的。
荷包这种东西,天生就是拿来给人偷摸的。
那些做贼的,哪个不是瞅准了荷包下手?越是精巧的荷包,越是容易让贼惦记上。
长孙兰芷往嘴里丢了颗瓜子,慢慢嚼着,仰头躺在贵妃藤椅上:“这日子,真是无聊。”
她何时才能离开行宫一览凌锦河山的秀丽风景?
除去前阵子赈灾时所用去的钱财,她现在共攒下了五十万两。
离目标还远远不够,她还得努力努力再努力啊!
“娘娘您若是绝得无聊,那锦心便陪娘娘扑蝶吧。”
长孙兰芷闻言,眸中不由自主地闪过一道亮光。
自打她莫名其妙地穿到这个世界上,空有一副大家闺秀的皮囊,却从未干过一件贵族小姐该干的事。
今天,她终于要试一试那传说中的扑蝶了吗?
片刻后,长孙兰芷无力地勾着扑蝶的网子,站在那一堆含苞待放的花丛里,指着头顶上飞来飞去的几只蝴蝶,道:“我都已经将它们捕了不下六次,不玩了!”
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大家闺秀游戏,到底是谁发明的?拿着网子一盖,那蝴蝶就被捕到了。
明明一点趣味都没有嘛,她们那些大家闺秀千金小姐,又怎么能乐在其中?难不成是因为平日里的生活过于单调无聊的缘故?
锦心站在原地,望着将蝴蝶捕了又放生,放生了又捕的长孙兰芷,无奈地叹了口气。
长孙兰芷之所以绝得了无趣味,不过是因为自家小姐太过生猛。
别人家的小姐都是扭着腰肢,万千姿态地拿着网子,脚下轻若游云,手上柔似棉花地进行这项风靡全贵族的活动,而自家小姐挥着网子东窜西跳,时不时还来个鱼跃前滚翻,真正是生猛无比,费不了三下五除二的功夫,便将蝴蝶扑到了。
别人玩的是姿态,她家小姐玩的是力气。
“锦心。”
听得长孙兰芷唤自己的名字,锦心回头,刚好望见自家小姐隔花笑颜灿烂,一身粉黄色衣裳衬得她更是明媚动人。
锦心心里一颤,往常长孙兰芷展开这般笑容时,十有八九是没有好事的。
长孙兰芷眼睛一转,瞄了眼不远处扑腾着翅膀的蛋蛋,两腮鼓起来笑得诡异,一手将锦心拉到跟前,一手挡在嘴边,小声地嘀咕道:“唔,锦心,待在行宫里实在太闷了。
扑蝶什么的,完全没有意思嘛。
还是让我出去逛逛,我的心情才能舒畅。”
锦心摇了摇手:“不行。”
每当自家小姐离开行宫,她都得提心吊胆地待在房里替代自家小姐,一边担心被人识破,一边还要担心自家小姐的安危。
长孙兰芷当即耸了肩膀,晃着锦心的手臂,嗲得发麻地撒娇求饶:“锦心锦心,聪明的锦心!
锦心锦心,漂亮的锦心!
锦心锦心,善良的锦心!
锦心锦心,你就让我出去一小会儿好不好?”
“娘娘,我不能答应。”
锦心仍在坚守着自己的本职。
“我家有个小锦心聪明伶俐人敬佩,描龙绣凤称能手,琴棋书画样样精!”
长孙兰芷嘴里不停地夸奖着锦心,既然已经将锦心当成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几个亲人,那她就应该和她商量着办事,而不是利用自己代皇后的身份强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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