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生活变得更加忙碌和复杂,但他的眼神却始终坚定。
因为他是林凡,一个心狠手辣、心思缜密、意志坚定、有勇有谋的人,他不会被眼前的困难所ddo,他要在这个修真世界里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凡成为天才弟子后的影响逐渐显现出来。
他被安排到了更好的修炼场地,得到了更多的修炼资源,如珍贵的草药、高级的功法秘籍等。
但同时,他也感受到了更多的压力。
那些嫉妒他的弟子开始在暗中给他使绊子。
有一次,林凡在去领取修炼资源的路上,突然被一群神秘人袭击。
这些人蒙着面,看不清面容,但林凡能感觉到他们的修为都不低。
他们一上来就对林凡发动了猛烈的攻击,各种术法朝着林凡飞来。
林凡心中一惊,但他很快就冷静下来。
他迅速施展水幕术进行防御,同时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寻找敌人的破绽。
他心中暗自恼怒,他知道这些人肯定是因为嫉妒他得到的资源和地位才来袭击他的。
他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让这些人付出代价。
他在躲避攻击的同时,也开始反击。
他施展火球术朝着敌人反击过去,火球在敌人中间爆炸开来,将一些敌人的蒙面布都烧着了。
林凡趁机看清楚了其中几个人的面容,他发现这些人中有一些是他在宗门内见过的弟子,其中就包括赵虎。
林凡心中冷笑,他没想到赵虎竟然如此大胆,敢在宗门内对他动手。
他知道,自己不能就这么轻易地放过他们。
他一边继续与敌人战斗,一边思考着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他知道,如果直接将这件事情揭露出来,可能会引起更大的纷争,而且他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赵虎等人所为。
他决定采用一种更加巧妙的方法。
他故意装作不敌,朝着一个方向逃跑。
那些袭击者以为林凡真的害怕了,便在后面紧追不舍。
林凡朝着一个有很多弟子正在修炼的地方跑去。
当他跑到那里时,突然停了下来,转身面对那些追来的袭击者。
那些袭击者看到周围有其他弟子,心中有些犹豫,但他们还是朝着林凡冲了过来。
林凡看准时机,再次施展火球术,这次他控制着火球术的威力,只是让火球在袭击者周围爆炸,引起了周围弟子的注意。
周围的弟子看到有人在宗门内大打出手,都纷纷围了过来。
那些袭击者看到事情败露,想要逃跑,但已经来不及了。
林凡看着他们,冷冷地说:“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在宗门内袭击同门。
今天这件事情,我一定要让宗门给个说法。”
那些袭击者心中害怕,他们知道如果这件事情被宗门知道,他们肯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其中一个人说:“林凡,你不要太过分了。
我们只是和你开个玩笑而已。”
林凡冷笑一声,说:“开个玩笑?你们这是想要我的命。
今天如果不是我还有点本事,恐怕已经死在你们手里了。”
周围的弟子们听了林凡的话,都纷纷指责那些袭击者。
那些袭击者自知理亏,不敢再说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场意外竟让秦宁拥有了驾驭雷电的能力,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场案件竟然牵扯出异能组,秦宁加入异能组后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身受重伤,源力受损变为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可是却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个宝贝,看秦宁维护世间正义,对恶人雷霆裁决!...
市二中的高中部金牌老师孙默落水后,来到了中州唐国,成了一个刚毕业的实习老师,竟然有了一个未婚妻,未婚妻竟然还是一所名校的校长,不过这名校衰败了,即将摘牌除名,进行废校处理孙默的开局,就是要帮助未婚妻做好校长,让学校重回豪门之列。孙默得到绝代名师系统后,把一个个废物变成了天才,在孙默手下,学生们一年学霸,三年学帝,五年学神,很快可以变成王者级的大BOSS!竟敢说我这名师徒有虚名?剑豪枪圣,刀魔,圣女,一代魔帝,统统都是我教出来的,就问你怕不怕?...
重生回到末世前,带着异能回来的林兮愿望很简单找出父母的死因,努力提升异能,和那个不太给力的男票分手只是为啥某人,不对,某死人,也不对,某丧尸王也跟着重生了林兮炸毛泥奏凯,离我远点,你...
穿越斗气大陆,流云成为米特尔家族少主。他申请前往乌坦城历练,并顺利接管乌坦城米特尔拍卖场,成为雅妃的顶头上司。与此同时,流云觉醒了拍卖万倍返还系统,拍卖任何物品皆可获得随机返还。叮,二品丹药筑基丹拍卖成功,恭喜宿主触发万倍返还,获得六品丹药生生造化丹!叮,青莲地心火拍卖成功,恭喜宿主触发万倍返还,获得青莲圣焰!叮,萧炎戒指拍卖成功,恭喜宿主触发万倍返还,获得天阶高级功法九阳焚天功,远古丹帝传承,太阴神焱这也太变态了吧看着系统返还的东西,流云瞬间惊呆了!...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
逛个街都能穿越,人家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小姐,偏我穿到一个小农女身上。好不容易带着全家奔小康,却意外救回个跟屁虫,看在你长的不赖的份上先收留一阵子。某男这次我帮了你,你要拿什么来偿还我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