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的手放在了戴米恩带来的超凡步枪上面。
这把枪看上去有些古朴,枪管是不知名的兽骨制作,枪身也带着一些毛皮的质感,和正常科技工艺不是一回事。
‘侬个小赤佬,侬大爷我人称麻皮阿洪,当年一发爆破弹射爆一艘空艇,跟着主人杀穿整个战场,侬有什么战绩?’
当罗宾的手放上去后,它也说话了。
‘哦,机械之神在上,你厉害是厉害,可你魔耗高啊!
’
很快,两把枪就这么水灵灵到的吵了起来。
超凡步枪嫌弃蒸汽步枪没法兼容一些特殊子弹,蒸汽步枪嫌弃超凡步枪蓝耗高。
用车来打比方,蒸汽步枪油耗低,续航能力强,而超凡步枪马力足,是步枪中的地狱猫……
都有各自的优点,缺点。
“怎么样,想用什么枪?”
戴米恩的目光放在了罗宾的身上。
“我想,您亲自来给我送枪和子弹,应该不是只为了跑腿吧?”
罗宾的手轻轻摩擦着两把枪,就像在抚摸学生时代的班花,生怕用力一点就把人家弄疼了:“您对明天的战斗,有什么建议吗?这是我第一次决斗。”
戴米恩赞赏的看了眼罗宾。
很多有才华的人都很骄傲,特别是在他们专业的领域上。
那会导致他们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只相信自己。
“哈,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我就跟你说说好了。”
戴米恩坐在了凳子上,罗宾见状,连忙给他倒了杯热水。
他这帐篷就是正常的军用帐篷,有凳子和镜子都不错了,茶和咖啡是没有的。
“我相信,在战场上,只用正常狙击步枪的话,论杀敌数,论勇敢,十个文森特也比不上你。
可论决斗,你只是一个菜鸟。”
戴米恩从怀里掏出了文森特的资料,放在了桌子上:“这份资料仅供参考,他平时用的超凡装备,明天未必会用,一定会选一套最合适到的出来。”
罗宾认真翻看起了文森特的资料,这是戴米恩收集记录的,看来他在大公要营救罗宾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准备了。
毕竟决斗的消息已经传遍,只要罗宾活着出来,这场战斗就不可避免。
罗宾无论胜负,对大公都有利。
很快,系统关于文森特的资料更新了。
【文森特·瑞文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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