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重尸界三千梦魇》
九霄的姐妹文,呃,其实我还挺喜欢它的,变态御冗华其实对徒弟不错,而这篇本来也不想变成耽美,但有了H,再加上有一次情绪来了写了番外,好吧,彻头彻尾就是了。
《最佳男主角》
这篇是个失败篇,因为事实上可以称之为同人,同人我从来没有完坑过。
可以无视。
但这篇我却想尝试表达一种即时没有H,也能够维系的“爱”
,我想是没多少人赞同的,但是这是我个人的感情观,身为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总归是有各种奇怪思想的。
我想表述爱,但不要是有H的爱。
《止谈风月》
这篇可能是我所有文里最不负责的文了,因为写的态度很不好,自我反省中,不提也罢。
《不慕》2009年
一度以另一个笔名写它,但因为它仍然是耽美,所以笔名又换回了红赝。
这是为了纠正止谈犯的心急的错误而写的,想写一篇稳扎稳打的文,但在结局的时候没坚持住。
《朝暮》2010—2011年
在不慕的基础上,克服不慕的毛病,继续稳扎稳打写下去,终于写到现在都是按部就班的,一开始连载很稳定,但后来公司搞活动种种的,一度慢下来,终于写完,特点是这篇文我虽然定位在耽美文,但已经下定决心不写H,一个字也不写,纯粹拉灯。
还有好几篇完全不是耽美的我不打算提,因为没想过灌上红赝的笔名。
综合下来,纯粹从耽美的角度看,我喜欢受伤,喜欢倒贴,喜欢无条件付出,喜欢过往的纠结,但不喜欢H,不喜欢攻受分明,尤其不喜欢男人太弱。
耽美跟言情其实一样,是爱情小说。
纵观这几年下来,我给自己总结的是,我更喜欢两个男人之间的精神交流,超越了纯粹的爱情故事。
所以我不喜欢H,不喜欢追求来追求去的甜言蜜语,不喜欢误会,不喜欢吃醋,不喜欢无理取闹,甚至很少写“我爱你”
这三个字。
这只因为我在写男人,不是在写女人。
女人视爱情为全部,是生命,但男人也许视爱情为人生的一部分。
(这里不是100%的意思,总有人例外)
我想说的是,《朝暮》作为我写耽美最后的一篇文,我还是满意的。
以后我仍然会写文,主角一定是男人,其中一定有主角和另外一个男人有精神上的交流,那是一种高于爱情的友情,就像亚历山大帝和赫费斯提昂,这不算是我受他们的影响,而是我一直向往的感情其实就是他们那样,所谓的soul-mate,(有腐女自然会把他们定位在爱情,这我不意外)但我同意他们是“爱”
的感情,但不是“爱情”
,用爱情来形容我仍然觉得太浅。
另外我不得不提一下还有两篇搁浅的文,天朝纪事和龙王出巡,前者我会抽空整理一下大纲,看怎样把想表达的东西表达出来,后者属于中华异说系列,我要重新构架,目前我手中在写另外一篇小说,但还没写完,暂时网上不贴出来,估计今年11月的时候会有消息,到时候我会在微博里放出来。
PS:红赝的笔名用到朝暮为止。
(因为很多人问我马甲怎么那么多,其实是在九宫祭的时候我换过,当时我写文刚开始,没定下笔名,就叫cain,后来定下来了叫红赝,hongyan就是红赝,维明用过但没写什么东西。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新朝轶事汇编高祖好美妇宓后,原适虞国公陆,因罪得出,恰遇高祖微时,结为伉俪。郦氏,成后主妃也,为高祖所获,嬖之。旋高祖西狩灭赵,纳赵太后姜氏。高祖提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后妃,入侍者众,独姜郦二妃承恩甚隆。国初定,高祖立卫氏为椒宫,姜氏与郦氏为东西二宫。三宫皆是再醮之妇,古今无匹。时人略有阴刺,高祖闻之不以为非,戏题今日能为天贵子,盖因三凤蔽日功之句,以表怜爱。...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
双洁女强,甜爽苏顾绾妤快穿回来了她带着一身技能回来,手撕渣男,狠虐养女。谁知一不小心和京城顶级世家扯上关系。后来大佬们都成了脑残粉。妖孽影帝大手一挥adquo去把剧组里最好的资源捧到妤姐面前...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