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召抬起双手,看了看完好的年轻的十根手指,动了动有些乏力却没有任何伤痛的双腿。
这是一具年轻的、健康的身体!
大脑里不只有方召自己的记忆,临死前战场的一幕幕仍旧清晰无比,近百年的逃难、战斗经历全部都在脑子里,但同时,他还拥有这具身体本身的记忆。
这个同样叫做方召的年轻人,年纪不过二十三岁,即将结束他的高等教育生涯。
这是一个年轻的作曲人。
可惜……
刚毕业就被甩,刚工作就被宰,一直以为会并肩作战的好友,为了利益背叛他,将他三个月的成果全部盗取,连番打击之下,这人就选择了一个彻底解决烦恼的方式——自杀。
方召很不解,末世都结束了,生活在这么好的一个世界里,为什么要放弃生命?
不就是被甩了吗?
不就是被偷了曲子吗?
不就是被好伙伴背叛了吗?
那又如何?!
天塌了吗?!
末世里的人是想方设法地活命,就因为这点事而自杀?生活在末世里的人肯定想不明白。
不过,如今毕竟是末世后的和平盛世,生活在和平年代人的想法不同。
方召自己也曾经历过和平年代,只是,时间相隔太远,记忆已经被无数次腥风血雨模糊了。
和平年代的人是什么想法?
无所谓了。
不管如何,事情已经发生。
方召搜索着大脑中另一部分属于这具身体本身的记忆,除了叹息就是怒其不争,遇到这种事情选择这样的方式,太过懦弱,是逃避。
原主自己死了,盗取他成果的人还活得逍遥快活,摇身变为成功人士,他这死,到底值不值?
反正方召自己是觉得相当不值的。
现世仇现世报,鬼知道会不会都有来生。
不过,原主不敢面对当下的情势,方召却不同。
经历过末世的人,心性与和平年代的人毕竟是不一样的。
搜索到的记忆越多,方召越是惊奇。
真的有新世界……
那么多年的战斗,那么多年地狱般的生活,是值得的!
在搜索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时,方召也没放弃对周围的探查,不论什么时候,即便是身体本身处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时,方召也不会完全放松警惕,这是在末世时期养成的习惯,也是他能在末世中活那么多年的原因之一。
旁边传来越来越大的哼哼唧唧的声音时,方召才暂时停止对身体记忆的搜索,侧头看过去。
他刚才就察觉到这个狭小的室内有另一个生命物体存在,只是并没有威胁,也没有表露出攻击意图。
在末世的时候,这种一般都不是病变的狂兽,所以刚才也就没主要注意力放在那边,现在听到越来越大的声音,方召才正视过去。
那是一只不大的狗,手指长的毛结成一团一团,到处都是污迹,不知道粘的什么。
这狗很瘦,去掉狗毛的话,可能只剩下皮包骨。
原主自杀前捡回来的流浪狗。
原主昨天晚上将它捡回来后,给了它最后的一顿加料晚餐,一半原主自己吃了,另一半给了这条狗——两份食物里面都放了从药店买的用来自杀的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新朝轶事汇编高祖好美妇宓后,原适虞国公陆,因罪得出,恰遇高祖微时,结为伉俪。郦氏,成后主妃也,为高祖所获,嬖之。旋高祖西狩灭赵,纳赵太后姜氏。高祖提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后妃,入侍者众,独姜郦二妃承恩甚隆。国初定,高祖立卫氏为椒宫,姜氏与郦氏为东西二宫。三宫皆是再醮之妇,古今无匹。时人略有阴刺,高祖闻之不以为非,戏题今日能为天贵子,盖因三凤蔽日功之句,以表怜爱。...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
双洁女强,甜爽苏顾绾妤快穿回来了她带着一身技能回来,手撕渣男,狠虐养女。谁知一不小心和京城顶级世家扯上关系。后来大佬们都成了脑残粉。妖孽影帝大手一挥adquo去把剧组里最好的资源捧到妤姐面前...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