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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章 应天乞丐(第1页)

“你娘的,老子不是在想么?“那个被称作胡大哥人,没好气扭过来瞪了后面那人一眼,此时夕阳斜照,借着亮光,萧云正好看清楚了那人的容貌。

此人一脸横肉,相貌甚是丑陋,双手比起站在身旁的那人大了整整一倍有余,脖颈粗壮如牛,萧云只看了一眼,便心智此人体力过人,比起常遇春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身边那人同样身材高大魁梧,二十好几的年纪,相貌极为英俊,听了那人的呼喝倒也不生气,呵呵一笑,道“胡大哥想到法子没有?”

被称作胡大哥的那人抓了抓头发,嘿嘿笑了两声,骂道:“他奶奶的,老子要是知道找一个人这么麻烦,就不来了,这会儿在应天府好吃好喝,别提多痛快!”

“听得应天府三个字?”

萧云心头一震,心道:“莫不是朱元璋的人,方才听他口中所说的徐大哥,常大哥莫不是徐达与常遇春?他们出现在这里做什么呢?他么又是什么人呢?”

心中一时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正在这时,被称作胡大哥的男子,一挥手,道:“罢了,罢了,管他是不是,先进去看看再说,若是鞑子的狗窝,我胡大海趁机就端了它,也好让鞑子知道知道我胡爷爷的厉害!”

“胡大海……?”

萧云心头一震,“后世的历史,这个人可是出名的很啊,传说此人原先不过是一个乞丐,其人五大三粗,相貌丑陋,带片披襟,蓬头垢面,体壮如牛却游手好闲,为乡亲们所不齿,人们避之如恶煞厉鬼,即使有残羹剩饭也不施舍。

他一出现,家家便关门闭户。

一日,他猝然闯而进一土财主家,伸出毛茸茸的黑手讨要,老妪为羞辱他,将一张大油饼为孙儿揩腚后,扔狗吞食,并喝狗将其咬出门外。

这乞丐就是胡大海。

胡深感中原人心太坏,遂暗暗立誓,有朝一日发迹后,定来此雪恨复仇。

后来,胡大海弃讨投伍至朱元璋麾下。

胡膂力过人,嗜杀成性。

疆场上,呵佛骂祖,虎口拔牙,因战功卓著,一介乞丐白日升天,成了朱明王朝的开国元勋。

朱洪武于南京君临天下,大赏功臣。

胡大海拒金银财宝田宅奴仆而不受,当朝奏明复仇事。

朱洪武知胡乃杀人魔王,踌躇再三,只恩准胡“杀一箭之地”

胡率兵至河南境内,恰有一雁当空飞来,胡心中暗喜,弯弓发箭,箭着雁尾,雁带箭南飞,飞过河南,又掉头飞向山东,胡统兵随雁杀去,直杀得豫鲁两省“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可谓盛名之响,不在徐达常遇春之下,想不到能在这儿看到此人。

“这人既是胡大海,不知另一人是谁?“萧云心中疑惑,更加凝神细听,这时听得另一人笑道:”

胡大哥说的极是,你我二人怕过何人,单说一个牧场,纵使鞑子的大都,胡大哥要闯,小弟也愿意陪胡大哥走一遭!

“那人边说边笑,语气说不出的自信。

萧云细细听了半响,心道:“此人既然跟胡大海称兄道弟,又说出这般自信的话语,料来也是个厉害的角色,不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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